苏晚每天凌晨三点起床,为常年加班的丈夫陈默熬一碗热粥,这习惯她坚持了八年。她总说等陈默升职就一起去旅行,却不知他早将“加班”变成了谎言。某天她提前去公司送文件,却在停车场看见陈默的车,副驾上的女人正笑着喝下他递来的奶茶,而家里的粥还温在灶上,碗底印着的“一辈子”早已没了温度。
1 凌晨的粥香
凌晨三点的闹钟还没响,苏晚已经醒了。窗外的天是浓得化不开的墨,只有客厅那盏小夜灯亮着微弱的暖光,像这八年里每个深夜的模样。她轻手轻脚地摸下床,踩着软底拖鞋走到厨房,瓷砖地面带着一丝凉意,却没让她打哆嗦——熬粥的动作早已刻进骨子里,熟稔得不需要思考。
米是昨天傍晚挑好的东北珍珠米,颗粒饱满,提前泡了两个小时,此刻倒进砂锅正合适。苏晚拧开最小火,蓝色的火苗舔着锅底,发出细微的“滋滋”声,这是家里凌晨最清晰的声音。她靠在灶台边,看着清水慢慢漫过米粒,心里又想起白天和陈默说的话。
“等你升了部门经理,咱们就去云南好不好?”她当时正叠着陈默的衬衫,指尖划过衣领上细小的褶皱。陈默坐在沙发上看文件,头也没抬,声音带着疲惫却依旧温柔:“好啊,等忙完这阵子,咱们就去。”
这话陈默说了三年,从他还是主管的时候就开始说。苏晚从不催,只是把旅行攻略打印出来,夹在客厅的日历本里,一页页攒着。她知道陈默辛苦,互联网公司竞争激烈,他每天早出晚归,有时连周末都要泡在公司。所以她能做的,就是每天凌晨起来熬一碗热粥,让他早上出门前能喝上一口暖的,晚上加班回来,灶上也总温着一碗。
砂锅渐渐冒出热气,米香混着淡淡的红枣甜味飘出来,漫满了整个厨房。苏晚掀开锅盖,用长勺轻轻搅动,避免米粒粘底。红枣是她特意选的若羌灰枣,去核切成小块,熬在粥里不腻,还能补气血。陈默最近总说头晕,她想着多放几颗,让粥更养人些。
墙上的挂钟指向三点四十,粥差不多熬好了。苏晚把火调到最小,盖上锅盖温着,又从橱柜里拿出那个印着“一辈子”的白瓷碗。这碗是他们结婚一周年时买的,一对,陈默的那只去年不小心摔碎了,只剩她手里这只。她把碗擦了又擦,直到碗沿映出自己的影子,才小心翼翼地放在灶台上。
客厅的窗户透进一点微光,天快亮了。苏晚走到阳台,看着楼下空荡荡的街道,偶尔有一辆出租车驶过,车灯在路面拖出长长的光带,又很快消失。她掏出手机,想给陈默发句“粥好了”,又怕打扰他加班,手指在屏幕上悬了半天,最终还是把手机放回口袋里。
她记得陈默昨天说今天要提前去公司开早会,所以特意多熬了些,让他能多喝一碗。转身回厨房时,她脚步放得更轻,生怕吵醒了什么——其实家里除了她,只有墙角那盆绿萝陪着,可她总觉得,要安安静静的,才不耽误陈默在公司里专心工作。
砂锅的保温效果很好,粥还冒着热气。苏晚坐在餐桌旁,看着那碗印着“一辈子”的粥,嘴角不自觉地弯起来。等陈默升职了,他们就去云南,去看洱海,去逛古城,到时候她要每天早上给陈默熬粥,在洱海边的民宿里,用新的碗,盛着同样暖的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