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颤抖着打开。
【沈星,对不起。我走了。孩子……打掉吧,别要了。】
落款是,程野。
纸条飘落在地。我蹲下去,想捡,却猛地捂住抽痛的小腹,眼泪毫无预兆地决堤。在那个堆满我行李的、弥漫着霉味的楼道里,我抱着那张冰冷的B超单,哭得像一个被整个世界彻底丢弃的孩子。
那天之后,我一个人,去了另一家小诊所,签了手术同意书。手指抖得写不好自己的名字。
术后第三天,身体还在流血,手机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
【程野昨日携子回国,孩子母亲身份成谜,据悉并非我等所知那位。】
配图是一张模糊的机场抓拍,程野侧脸冷峻,怀里紧紧抱着一个裹在襁褓里的婴儿。
我盯着屏幕,突然就笑了,笑到喉咙嘶哑,笑到眼泪大颗大颗砸在冰冷的手机屏幕上,溅开一片模糊的水光。
原来,他不是不要孩子。
他是不要我,也不要我们的孩子。
他有了新的孩子,和新的……她。
十八岁到二十二岁,四年情深,原来大梦一场。
梦醒之后,只剩一个名字——
沈星,一个人。
5
我捏着那张冰冷的B超单,指尖用力到几乎将它攥破。楼道里的声控灯灭了,黑暗吞噬下来,像他决绝离开的那天。六年了,那个蹲在楼道里痛哭的沈星好像已经死了,又好像每一天都活在我心里。
程野,你当年抱着别人的孩子离开时,可曾有一秒想过,我是怎么活下来的?
六年,两千多个日夜。
我一个人拖着虚弱的身体离开诊所,小腹的空洞和抽痛时刻提醒着我失去了什么。我把所有关于程野的东西——厚厚一沓合照、印着卡通图案的情侣杯、他省吃俭用送我的那枚细细的发卡,连同那些甜蜜的、以为能天长地久的回忆,统统扔进了垃圾站最深的桶里。
连夜离开A市,斩断所有共同的联系,换掉手机号,彻底消失在他的世界可能延伸到的任何角落。我去了一个没有绣球花的南方城市,应聘进一家广告公司,从端茶倒水、被甲方骂哭的实习生做起。
我剪短了长发,学会在应酬桌上面不改色地喝下一杯又一杯的酒,学会在会议室里用无懈可击的微笑和精准的数据击退所有质疑。我给自己买带院的房子,种满院冷色调的绣球花,蓝的、紫的,像他当年许诺的那样,只是再也不会说“我们”。
我把自己活成一把锋利的刀,刀尖永远向外,精准、冷硬、高效,斩断一切不必要的柔软和牵绊;刀背向内,牢牢护住那颗被彻底伤过、不再轻易示人的心。谁都不许靠近。
而程野这个名字,成了我绝口不提的——禁忌。一个烂在心底,偶尔发作起来依旧痛彻心扉的疮疤。
直到今天。
公司新品发布会,我作为品牌总监,站在璀璨的聚光灯下,面对无数镜头和业界精英,语调平稳,笑容自信,掌控全场。后台却有人压低声线窃窃私语,字句却清晰地钻进我耳朵:
「听说今天压轴出席的大客户,是程氏集团那位新任CEO,年轻有为,还带了个孩子,挺神秘的。」
我握着翻页笔的手指,几不可察地顿了一下。程氏?程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