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我正在工地绑光缆,手机震了 —— 是她的消息:“我把你的稿子推荐给主编了,他说写得很有温度!还有,那个男孩是不是你呀?我好像能看到他在山里等消息的样子。”,我蹲在地上,看着屏幕,脸一下子就红了,赶紧回复 “是编的”,可心里却甜得发慌,连手里的光缆钳都觉得轻了些。之后我写得更勤了,每篇故事里都藏着我和她的影子:男孩会在网吧等女孩的消息,怕错过她的回复,连厕所都不敢多去;女孩会给男孩的稿子提意见,“这里可以加句山里的声音,更有画面感”;他们会聊起家乡的街道,说等男孩回来,一起去逛老步行街,吃巷尾的炸串;聊起以后想一起去看海,她说 “听说海边的日出特别美”,我说 “那我陪你等日出”。那些文字,成了我藏不住的思念,每一个标点,都裹着我对她的喜欢。
终于,光缆工程结束了。我收拾行李回家乡的那天,天刚亮,火车哐当哐当地开,我望着窗外倒退的树,手指在手机上按了又按,才发过去:“我回来了,要不要见一面?”。她几乎是秒回:“好啊!就去市中心的‘星光歌厅’吧,我上周路过,看到里面有老歌,你应该会喜欢。”
见面那天,我提前半小时到了歌厅。穿了件新洗的白衬衫,领口熨得平平整整,反复拽着衣角,又在附近的奶茶店买了杯她爱喝的珍珠奶茶,三分糖,少冰 —— 这些都是她之前跟我提过的喜好。歌厅的门是玻璃的,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眼睛一直盯着外面的街道,怕错过她。突然,一个穿浅蓝色裙子的女孩走了过来,扎着马尾,发梢有点卷,手里拎着个帆布包,上面印着她常提的那家文学网站的 logo。她抬头往店里看,目光扫到我时,眼睛亮了一下,然后推开门走进来,脚步很轻,却像踩在我心上。
“你果然在这儿,” 她走到我对面坐下,笑着说,“我还怕认错人,不过你穿白衬衫的样子,跟你说的‘在工地穿工装’差别挺大,却又觉得…… 就该是这样。”
我盯着她的脸,说不出话 —— 视频里见过她很多次,可现实里的她,比屏幕上更柔和,眼睛弯起来的时候有个小酒窝,说话的声音软软的,跟电话里一样,一点都不陌生。我把奶茶递给她,她接过去的时候,手指不小心碰到了我的指尖,暖暖的,我没像平时那样慌乱地缩手,反而觉得很自然,就像…… 我们已经见过很多次一样。
“你上次说的山里的野草莓,” 她吸了口奶茶,突然说,“我上周在超市看到了,小小的,红得发亮,我买了点,尝着有点酸,不过想起你说‘摘一把放嘴里,酸里带甜’,就觉得还挺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