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更新时间:2025-10-20 04:49:04

“反了你了!敢这么跟老子说话!” “我造了什么孽啊!生了你这么个不孝的东西!”

鸡飞狗跳。熟悉的戏码再次上演。父亲的辱骂,母亲的哭诉,夹杂着陈年旧账和恶毒的诅咒。我站在那里,像风暴中心的一叶孤舟,感觉自己的灵魂正从头顶一点点抽离,冷眼旁观着这场闹剧。

最后,以父亲摔门而去,母亲坐在客厅地上捶胸顿足作为终结。

我瘫坐回椅子上,浑身脱力。窗外,城市的霓虹无声闪烁,映照着我这个三十二岁“巨婴”的可悲身影。

那一刻,我清晰地意识到,这个家,从来不是避风港,而是我所有失败和痛苦的放大器。

但我从未想过,逃离这个家,会是以这样一种方式。

半个月后,区法院。

我站在被告席上,穿着我唯一一套还算得体的西装,袖口因为反复熨烫而有些发亮。而原告席上,坐着我的亲生父母——李文强和王素芬。他们穿着看似朴素却崭新的衣服,脸上带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混合着决绝与一丝隐秘快意的神情。

“……被告人李默,长期无业,依赖父母退休金生活,未尽赡养义务,且屡次与父母发生激烈冲突,经社区多次调解无效……”法官毫无感情的声音在肃穆的法庭里回荡。我申请的法援律师在一旁沉默地翻着卷宗,对我投来一个无奈的眼神。

我低着头,指甲深深掐进掌心。依赖退休金?他们那点退休金,大部分都变成了父亲的酒和母亲的牌资。而我,至少承担了一半的家用和全部的水电杂费,用光了我最后那点微薄的积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逆向抚养法》试行条例第七条,现判决如下:被告人李默,强制送入‘社会再适应中心’,接受为期不少于六个月的基础生活技能与家庭责任教育。”

我猛地抬起头,大脑一片空白。“逆向抚养法”?这是什么?为什么我从未听说过?!

“其父母,李文强先生,王素芬女士,在此期间,由‘国家家庭保障署’接管其生活费用及日常监护。”

法庭旁听席上响起一阵无法抑制的哗然。

我父母脸上的得意和轻松瞬间冻结,取而代之的是巨大的惊愕和恐慌。

“等等!什么意思?”我父亲第一个跳起来,声音尖厉,“法官大人!我们是原告!我们是告他不孝!怎么我们也要被……被‘接管’?”

“肃静!”法槌敲响,法官锐利的目光扫过他们,“根据系统记录与社区评估,原告方李文强、王素芬,在子女教育及家庭关系维系中长期存在失职行为。李文强,长期酗酒,存在家庭暴力记录;王素芬,存在情感勒索及过度控制行为……根据《逆向抚养法》的立法精神,赡养是义务,但‘被赡养’也需具备相应的素养。法律保障你们老有所依,但也要求你们‘依之有道’。请配合执行。”

我母亲试图像在家里那样撒泼哭喊,但立刻被两名身着深蓝色制服、表情冷峻的工作人员上前制止。他们的动作专业而有力,带着一种国家机器的冰冷质感。

我看着他们被戴上一种特制的银色智能手环,手环发出“嘀”一声轻响,锁死。然后,他们被带往与我相反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