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我们不多拿,每人一小袋,够吃几天就行。”老拐低声吩咐,“要是被抓住了,就说家里断粮,不得已而为之。他们做贼心虚,不敢报官。”
阿弃的心怦怦直跳。他知道偷窃是什么罪过,娘亲在世时再三告诫,宁可饿死也不能做贼。可是饿死的滋味太难受了,他想起前天早上在城门旁发现的那具小尸体,不过比他大一两岁,就那么直接挺地冻死在路边,像条野狗。
“干!”他咬着牙,跟着老拐翻过了矮墙。
那是阿弃第一次做贼。他颤抖着装满怀里的小布袋,霉米刺鼻的气味让他想打喷嚏。就在他们准备离开时,院内突然灯火通明。
“抓贼啊!”护院的吼声震天响。
阿弃吓得呆立当场,眼看一个高大的护院举着棍子向他冲来。就在这时,老拐猛地推了他一把:“快跑!”
他回过神来,连滚带爬地翻过墙头,身后传来老拐的惨叫声。他不敢回头,拼命地跑,一直跑到肺都要炸开了,才瘫在一条暗巷里喘气。
老拐没有回来。
第二天,粮店门口挂出了一具尸体,说是夜闯民宅的贼人,被当场打死。阿挤在人群中,看见老拐血肉模糊的脸,那双曾经教他认字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望着灰蒙蒙的天空。
阿弃转身离开,把怀里那袋霉米攥得紧紧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心里有什么东西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
——
宣和二十年初春,京城局势越发紧张。北疆连失三城,流民数量翻了一番,粮价飞涨,连霉米都成了抢手货。
十三岁的阿弃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任人欺凌的小乞丐。他有了自己的“地盘”——城南的一条小巷,和几个听他差遣的小乞丐。他从酒楼后厨偷剩菜,从菜市场顺零碎,偶尔也干点偷鸡摸狗的勾当。
“头儿,西街那帮人又来越界了。”一个叫毛头的小乞丐向他报告,“他们把咱们盯上的那家布店给抢了先。”
阿弃眯起眼睛。西街那帮乞丐的头目是个叫黑虎的壮实少年,比阿弃大两三岁,仗着人多势众,经常欺负弱小。
“知道了。”阿弃简短地说,心里却在盘算。硬碰硬肯定不行,得想别的办法。
第二天,他独自一人去了西街,说要和黑虎谈合作。
“合作?”黑虎嗤笑一声,打量着瘦小的阿弃,“你配吗?”
阿弃不慌不忙:“我知道守城副将府上采买的时间和路线。后天子时,有一车粮食会从侧门运进去。”
黑虎的眼睛亮了一下,但随即警惕起来:“你怎么知道的?”
“这你别管。得手后,四六分,我四你六。”阿弃平静地说,“不过为了表示诚意,我需要你帮我个小忙。”
“什么忙?”
“明天午时,官府会在城隍庙施粥,我要你带着你的人去城东的新施粥点。”
黑虎皱起眉:“为什么?城隍庙离我们更近。”
阿弃笑了:“因为我要独占城隍庙的粥。而且我听说,城东的粥更稠。”
这理由说服了黑虎。他当然不知道,阿弃从守城军一个小卒那里听说,明天官府会突查城隍庙一带的流民,凡是身强体壮的,一律强征入伍。阿弃此举,既支开了竞争对手,又借刀杀人,除去了西街那帮大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