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图书馆后面的小路上,她骑着新买的自行车,为了躲避突然窜出来的野猫,猛地刹车,整个人连车带人摔在了路边。
膝盖上火辣辣地疼,鲜血顺着小腿流下,染脏了她白色的袜子。
“需要帮忙吗?”
一个清冽的男声从头顶传来。
温晚抬头,逆着光,看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的黑色T恤和牛仔裤的男生站在面前。他很高,肩宽腰窄,五官深邃,尤其是那双眼睛,明亮得惊人。
他蹲下身,查看她膝盖上的伤口:“有点严重,得去医务室处理一下。”
说完,不等她回应,他已经扶起她的自行车,然后一把将她打横抱起。
“喂!你干什么!”温晚惊呼,脸颊瞬间烧了起来。
“你的脚踝也扭伤了,不能走路。”他语气平静,抱着她的手臂稳健有力。
那是温晚第一次被异性如此亲密地抱着,她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皂角清香,混合着汗水的味道,并不难闻。
去医务室的路上,不少人都好奇地看着他们,温晚羞得把脸埋在他胸前,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自己的心跳也莫名加速。
校医给她清理伤口时,她疼得直抽气,他站在一旁,突然伸出手:“疼的话,可以抓住我。”
温晚看着他伸过来的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只是掌心有不少茧子,像是长期劳作留下的。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抓住了他的手腕。
处理好伤口,他推着她的自行车,扶着她慢慢走回宿舍。
“我叫傅承屿,物理系大三。”他在宿舍楼下说。
“温晚,经管院大二。”她轻声回应,“今天谢谢你。”
他笑了笑,笑容干净而温暖:“举手之劳。”
那时她还不知道,这个看似普通的男生,会是未来几年里,让她倾尽所有去爱的人,也是让她痛到极致的人。
温晚是南城首富的独生女,从小生活在象牙塔顶端。而傅承屿,来自北方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城,靠着全额奖学金和打工维持学业。
两个本不该有交集的人,却因为那次意外相遇了。
傅承屿开始追求温晚,用他笨拙而真诚的方式。
他会在她下课时,带着一杯冰凉的柠檬水等在教室外;会记住她随口提过的想看的书,跑遍全城的书店为她找到;会在她感冒时,翻墙出校去买她喜欢的那家粥店的皮蛋瘦肉粥。
他送不起昂贵的礼物,就亲手为她做——一本写满她名字的笔记本,一个用废弃零件组装的小台灯,一串他在寺庙里求来的平安符。
温晚的朋友们都不理解,为什么她会选择一个“穷小子”。
“晚晚,以你的条件,什么样的找不到?他傅承屿除了一张脸,还有什么?”
温晚只是笑笑,不做解释。
他们不懂,在傅承屿身边,她感受到的是前所未有的踏实和被珍视。他不像她圈子里的那些公子哥,浮夸而虚伪。他有梦想,有才华,有骨气,像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终有一天会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她爱上了他,爱得纯粹而炽热。
他们像所有校园情侣一样,在图书馆并肩学习,在操场上牵手散步,在樱花树下接吻。
傅承屿很忙,除了学业,还要打好几份工。但他总是尽可能挤出时间陪她,哪怕只是一起吃个快餐,或者送她回宿舍的那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