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手机屏幕的光在黑暗里晃得人眼睛发涩,指尖机械地在屏幕上滑动,一条又一条短视频像流水一样从眼前掠过。明明上一秒还在心里默念“再刷最后一条就睡”,可下一条的标题又勾着我点了进去——或许是搞笑的段子,或许是治愈的风景,或许只是陌生人的日常碎片,却总能轻易地偷走我本该用来休息的时间。窗外的天已经泛起了淡淡的鱼肚白,我才猛地惊觉,距离早上八点的上班时间只剩不到五个小时,而我还没来得及洗漱,甚至没脱掉白天穿的外套。
这样的夜晚,不是偶尔一次,而是成了我生活里挥之不去的常态。闹钟在手机里设了三个,七点、七点零五、七点十分,每个间隔不过五分钟,可我总能精准地在闹钟响起的瞬间按下关闭键,然后抱着被子翻个身,在心里安慰自己“再睡三分钟,就三分钟”。直到七点二十五分,身体里的生物钟才会突然敲响警钟,我像被针扎了一样从床上弹起来,鞋子都来不及穿好,光着脚跑到卫生间刷牙。牙膏泡沫还挂在嘴角,就开始翻找今天要穿的衣服,衣柜里乱得像被打劫过,干净衣服和脏衣服堆在一起,好不容易找出一件勉强能穿的衬衫,却发现领口还沾着昨天吃饭时溅到的油渍。
匆忙间,我甚至顾不上喝一口热水,抓起背包就往门外冲。小区门口的早餐摊前排着长队,我看着队伍尽头冒着热气的包子和豆浆,咽了咽口水,还是咬咬牙转身奔向地铁站——要是排队买早餐,肯定会迟到。地铁里挤满了人,我被夹在中间,能清晰地闻到旁边人身上的早餐味和汗水味,心里满是懊悔:要是昨天早点睡,今天早点起,怎么会过得这么狼狈?可这样的懊悔,往往只持续到走进公司大门,等坐到自己的工位上,打开电脑,又会把昨晚的混乱抛到九霄云外,甚至在午休时,还会忍不住拿出手机刷一会儿短视频。
周末对我来说,更是彻底沦为“懒惰的狂欢”。周五晚上,我会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房间里暗得像傍晚,然后点一份重油重盐的外卖,搭配着可乐,一边吃一边看剧,直到凌晨一两点才肯睡觉。周六早上,我能一觉睡到下午两三点,醒来时肚子饿得咕咕叫,才慢悠悠地起身,在冰箱里翻找能直接吃的东西——要么是前一天剩下的外卖,米饭已经坨成了块,菜也凉透了;要么是保质期还有几天的面包,咬一口干得噎人,只能配着自来水往下咽。
脏衣服在洗衣篮里堆成了小山,浅色的T恤被深色的牛仔裤染得发灰,袜子散落在最底层,有的还破了洞。我看着这堆衣服,心里想着“明天再洗吧”,然后转身又躺回床上,拿起手机开始刷剧。直到实在找不到干净的袜子,才会不情愿地把洗衣机塞满,倒上半袋洗衣粉,按下启动键后又立刻躺回床上,等着洗衣机发出“滴滴”的提示音。可等洗衣机真的响了,我又会拖延很久,直到衣服在洗衣机里闷得发臭,才会慢悠悠地把它们拿出来晾晒。
有一次,朋友约我去爬城郊的山,说山顶的日出特别美,还能看到云海。我一开始答应得好好的,甚至在前一天晚上就把登山鞋和背包准备好了,可到了出发那天,凌晨五点的闹钟响了,我眯着眼睛看了看窗外漆黑的天,又摸了摸温暖的被窝,心里的懒惰瞬间占了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