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都会对着他说话,告诉他今天天气怎么样,告诉我又看了一本什么书,偶尔,也会告诉他,我又在财经新闻上,看到了他父亲的消息。
沈煜,在我离开后,变得比以前更加耀眼。
他彻底接管了沈氏集团的投资部,作风变得凌厉而果决。他主导的几次跨国并购案,都成了商学院的经典案例。媒体将他誉为“金融圈的冷面帝王”,说他冷静、理智、毫无人情味,像一台精密的赚钱机器。
他们不知道,他曾经,是那个会在冬夜里,跑遍半个城市,只为给我买一碗热腾腾的汤圆的少年。
是我,亲手将那个少年,杀死了。
我和他,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却再也没有见过面。直到那天,一个我意想不到的人,找到了我。
是沈煜的特助,方恒。
他约我在一家咖啡馆见面,神情看起来有些疲惫和犹豫。
“苏小姐,”他开门见山,“冒昧打扰,是沈总的意思。”
我的心,猛地一缩,端着咖啡杯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
“沈总……他想拿回一样东西。”方恒从公文包里,小心翼翼地,取出了一个丝绒盒子,推到我面前,“他说,这东西,当初是他硬塞给你的,既然已经分手,就不该再由你保管。”
我打开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的,是一枚胸针。
那是一枚用碎钻和蓝宝石镶嵌而成的、知更鸟形状的胸针。光彩夺目,价值连城。
但这,并不是它真正的价值。
这枚胸针,是沈煜的母亲留给他的、唯一的遗物。沈煜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曾对我说,这枚胸针,就是他的命。
而在我们订婚那天,他亲手将这枚代表着他“命”的胸针,别在了我的胸口。
他说:“苏烬,从今以后,我的命,是你的了。”
我做梦也想不到,他会派人,来要回它。
这就好像,他亲口对我说:苏烬,把我的命,还给我。
我的眼前,瞬间一片模糊。
“苏小姐?”方恒的声音,带着一丝不忍,“沈总他还说……孟小姐很喜欢知更鸟,他想把这个,当作订婚礼物,送给她。”
用他母亲的遗物,用他曾经给我的承诺,去送给另一个女人。
沈煜,你好狠的心。
我死死地掐着自己的掌心,用疼痛,来抵御那几乎要将我淹没的窒息感。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我知道了。”我将盒子盖上,推了回去,“东西你带走。告诉他,祝他幸福。”
方恒似乎还想说什么,但看着我那张毫无血色的脸,最终,只是叹了口气,起身离开了。
咖啡馆里,舒缓的音乐还在流淌着。可我却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得只剩下我自己心脏破碎的声音。
我突然意识到,沈煜对我,是真的,只剩下恨了。
他要用这种方式,一点一点地,收回他曾经给过我的一切。收回他的爱,他的承诺,他的命。
他要将我,从他的世界里,彻底地,连根拔起。
而我,除了承受,别无选择。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的孩子,他长得和沈煜很像,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他站在那棵巨大的银杏树下,对着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