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人沈煜,今天订婚了。
朋友圈里,他与那个叫孟亭的女人十指紧扣,在铺满香槟玫瑰的草坪上,笑得灿烂夺目,仿佛天生一对。照片的背景,是沈家那座闻名遐迩的半山庄园,阳光穿过古老的梧桐树,在他英俊的侧脸上投下金色的光晕,一如我记忆中那个从未被阴霾染指过的少年。
而我,曾亲手杀死了我和他的孩子,只为了让他能活到今天。
我点开那张照片,指尖悬停在屏幕上,想放大,却又不敢。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胆怯,仿佛只要看得再清晰一点,他眼中那陌生的、属于别人的幸福,就会化作滚烫的烙铁,将我的灵魂烫穿。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闺蜜林悦发来的消息,只有两个字:“别看。”
我笑了笑,回她:“我没那么脆弱。”
打出这行字时,窗外正下着瓢泼大雨,一道闪电划破天际,将我苍白的脸映在玻璃上,那双眼睛空洞得像两口枯井。脆弱?不,我早已没有了脆弱的资格。脆弱是属于活人的情绪,而我的心,在那年冬至的雪夜,随着我那七个月大的孩子一起,被埋进了沈家后山那棵巨大的银杏树下。
那夜的雪,比今天这场雨要大得多。
沈家的祠堂里,没有开灯,只有上百盏摇曳的白烛。我穿着单薄的白色丝裙,赤着脚,跪在冰冷的地板上。腹部高高隆起,每一次胎动,都像是在对我进行无声的控诉。
我的面前,摆着一个黑色的玉碗,碗里盛着暗红色的液体,散发着浓郁而诡异的草药香。沈煜的祖母,沈家真正的掌权者,那个永远穿着一丝不苟的黑色旗袍、神情冷硬如冰的老太太,就站在我身侧。
她的声音,和那晚的雪一样冷:“苏烬,你记住,这是煜儿唯一的活路。也是你,唯一的选择。”
我没有看她,只是死死地盯着那个玉碗。我能感觉到,腹中的孩子似乎预感到了什么,胎动变得越来越剧烈,一下,又一下,重重地撞击着我的子宫壁。那是我与他之间最亲密的连接,也是我即将亲手斩断的羁绊。
“他还有多久?”我问,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
“一刻钟。”老太太看了一眼墙上的西洋座钟,“一刻钟后,血咒发作,神仙难救。”
血咒。多么荒唐可笑的词。
沈煜,那个永远相信科学、相信逻辑的天之骄子,那个在常青藤名校拿下双博士学位、回国后搅动整个金融圈的天才,他的生命,竟然被这样一个封建迷信的词,判了死刑。
沈家每一代的长子,都活不过二十八岁。这是刻在他们血脉里的诅咒,也是他们家族能拥有泼天富贵的代价。而在二十八岁生日那天,诅咒会化作一种现代医学无法解释的、急速衰败的“疾病”,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夺走他们的生命。
唯一的解法,是用与他血脉相连的、未出世的胎儿,以心头血为引,辅以秘药,在血咒发作的瞬间,献祭给“它”。
用一条命,换另一条命。
我端起那只玉碗,冰冷的触感从指尖传来,瞬间传遍四肢百骸。孩子似乎彻底慌了,在我腹中拼命地翻滚、踢踹,那力道大得让我浑身痉挛。
眼泪,终于决堤。
我仰起头,将那碗暗红色的药,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