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更新时间:2025-09-10 04:10:54

我结婚那天,程野携子出席。

小朋友奶声奶气:“阿姨,你为什么不等爸爸?”

我笑得眼眶发酸:“因为你爸爸,曾把我一个人丢在手术室。”

“他答应回来,却再也没来。”

1

我和程野,胡同口对着口,出生隔了三天。

我妈总爱念叨,我学会的第一个词不是“妈妈”,是含糊不清的“野野”。这事儿成了程野往后二十多年里最得意的谈资,每次提起,他总会揉乱我的头发,笑得见牙不见眼:“瞧见没沈星,你打娘胎里就惦记我。”

我们像两株纠缠生长的藤蔓,贯穿了彼此的整个童年和青春。他小时候打架,我踮着脚递板砖;我考试砸锅,他抓耳挠腮模仿家长签字,最后因为字迹太丑一起罚站。我们共享第一包辣条、第一瓶汽水、第一张“三好学生”奖状。奖状最后贴在了他家墙上,因为我家墙上是他的涂鸦作品。

十三岁那年,我初潮,吓得躲在厕所不敢出来。程野愣是在女厕外守了半小时,最后红着耳朵把零花钱全买了姨妈巾,一股脑塞进我桌斗,还凶巴巴地吼:“多喝热水!别着凉!”全班哄笑,我却看着那堆五颜六色的卫生巾,第一次红了脸。

十六岁,我情窦初开,暗恋隔壁班班草。程野连夜写了八百字檄文,字字泣血(主要抨击班草打球不如他帅),贴在学校公告栏。标题耸人听闻:《癞蛤蟆别想吃天鹅肉——论某班草十大罪状》。结果就是,我们俩一起在升旗仪式后念检讨。他站在我旁边,却偏过头,趁着教导主任不注意,用气声说:“沈星,你别喜欢别人,喜欢我,我长得帅。”阳光刺眼,他笑得晃眼,我心脏猛地一抽——完了,好像真的有点喜欢这个傻子。

2

高三毕业那晚,他把我拽到天台。

夏夜的风黏稠湿热,蝉鸣聒噪。他手里拎着一袋快化的小布丁,耳朵红得滴血,声音却故作镇定:“沈星,我报了A大,你也报A大,好不好?”

我咬着小布丁,冰凉的甜意在舌尖化开,故意逗他:“不好,我要去北方看雪。听说A市连雪粒子都没有。”

他急了,一把抢过我吃了一半的冰棍,另一只手扣住我的后脑勺,毫无预兆地低头吻了下来。冰凉、甜腻的草莓味,混杂着他身上淡淡的汗味和少年独有的炽热气息,一股脑地涌入口中。我大脑瞬间宕机,全身僵硬。

他贴着我唇角,呼吸急促,声音哑得不像话:“沈星,我喜欢你,喜欢得要命,你别离开我。”

我心脏炸成漫天烟花,伸手紧紧抱住他精瘦的腰身,把发烫的脸埋在他带着皂角香味的T恤里:“程野,我也喜欢你,喜欢得……不要脸。”

我们就这样,把十八岁盛夏的躁动和甜蜜,熬成了以为永远不会变质的永远。

大学四年,我们挤在城中村廉价的出租屋里,一起打工、熬夜复习、用地沟油煮火锅,把清贫的日子过成蜜里调油的诗。他总在深夜抱着我,下巴抵在我发顶,声音带着对未来无限的憧憬:“沈星,等我有钱了,一定给你买带院的房子,种满你最喜欢的绣球花,蓝色的,紫色的,像星空一样。”

我在他怀里点头,鼻尖是他身上好闻的味道,心里踏实得不像话。那时候的天总是很蓝,未来清晰得如同触手可及——就是他,就是我,一院花开,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