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前的广东已经闷热得像盛夏,林远蹲在五金厂宿舍后门的台阶上,指尖的烟烧了半截。微信群里弹出一条消息:初中同学会定在五一,班主任张老师也会来。
他盯着屏幕上“县城天府酒楼”几个字,忽然被烟呛得咳嗽起来。二十六岁的林远已经在外漂泊八年,却还是会被这样简单的消息击中。窗外拉货的卡车轰鸣而过,他想起另一个声音——2009年春天,那个站在教室讲台上为他唱歌的女孩。
一
故事应该从更早开始。1997年林远出生在川北林家沟,四岁时父母离婚各自外出打工,他被留在爷爷身边。爷爷家堂屋的墙上贴满了他的奖状,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三,“优秀学生干部”的奖状连成一片金黄。
“我们远娃是当官的料。”爷爷总爱用长烟杆点着那些奖状说。
林远确实天生就有种让人信服的气质。小学五年级他就能站在操场土台上主持全校升旗仪式,初中三年班长当得比班主任还有威信。但真正让他成为校园传奇的,是初二那年秋天的一场打架。
学校围墙有个缺口,常有社会青年溜进来骚扰女生。那天下午,林远带着班委巡校时撞见三个染黄毛的混混围住初二一个女生。体育委员要去找老师,林远却已经走过去。
“哥哥们聊天关你屁事?”领头的混混推了他一把。
林远没还手,只是盯着对方:“我是班长,这里我管。”
后来林远一个人摆平三个混混的事传遍了校园。版本越来越夸张,有说他一个打趴下三个,有说混混是他家亲戚。真相其实很简单——他认得那个领头的混混是邻村书记的儿子,只说了一句:“你爸昨天还来我家喝酒。”
但这件事让他收获了一个特别的“粉丝”——初三的徐丽丽。徐丽丽是学校出名的小太妹,却在那天放学后堵住林远:“喂,当我弟弟吧。”
二
2009年春天来得特别早,油菜花三月就开满了山坡。林远的初三下学期,班上转来一个叫程小雨的女生。
程小雨是从县城转学回来的,会弹钢琴,语文老师总拿她的作文当范文。班主任让她当文艺委员,第一次班会上,她站起来说:“我想给班长唱首歌。”
没有伴奏,她清唱了《感动天感动地》。教室突然安静下来,只有她的声音在四月的阳光里飘荡。唱到“我感动天感动地怎么感动不了你”时,林远正在记笔记的笔尖顿住了。
后来很多年,林远都记得那个画面:穿白色连衣裙的少女站在讲台上,窗外的梧桐树正发出新芽,她的歌声让平时吵闹的男生们都安静下来。
但十五岁的林远不懂这些。他当时正为数学竞赛焦头烂额,只觉得程小雨的作文写得真好,常借来抄好词好句。有次他忍不住在她的本子上批注:“这里比喻用得真好。”
第二天本子还回来时,他发现下面多了一行小字:“班长,你想过去山外面看看吗?”
三
徐丽丽对程小雨的出现很不满。
“那个好学生给你灌什么迷魂汤了?”有天放学后,徐丽丽把林远堵在校门口。她已经毕业半年,在镇上的理发店当学徒,头发染成了鲜红色。
“她是我同学。”林远试图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