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头死一般的寂静,我甚至能想象到李律师那张憋成猪肝色的脸。
“你……你这是敲诈!”
“随便你怎么说。”我掏了掏耳朵,不耐烦地说,“话我带到了,接不接,看你们。我很忙,挂了。”
说完,我直接挂断了电话,顺手把这个号码拉黑。
想用五十万就摆平我?林溪,你还是跟五年前一样,那么天真,那么自以为是。
你以为我还是那个可以被你随意拿捏的穷学生吗?
哼,游戏,才刚刚开始。
3
我跟法务部那哥们儿的通话,显然是谈崩了。不到半小时,溪影传媒的官方微博就有了新动静。
一篇洋洋洒洒的声明稿,写得那叫一个义正言辞,声泪俱下。
“【严正声明】针对今日网络上出现的关于我司核心IP《尘缘》著作权的恶意诽谤,我司在此郑重声明:该IP所有权清晰,归属溪影传媒,任何质疑均为无稽之谈。对于散布谣言、恶意中伤我司及创始人的个人或组织,我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目前,我司股价已受到恶意攻击影响,我们呼吁广大投资者保持冷静,切勿听信谣言。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底下配了一张律师函的图片,被告人那一栏,赫然写着我的名字:陈默。
嘿,这帮孙子,动作够快的啊。
评论区瞬间就炸了锅。
“支持林总!支持溪影传媒!肯定是有人眼红,故意来碰瓷的!”
“我就说嘛,怎么可能上市当天出这种事,绝对是商业对手的阴谋!”
“那个叫陈默的是谁啊?想钱想疯了吧?蹭热度也不是这么蹭的!”
“楼上的别瞎说,万一是真的呢?等一个后续。”
看着这些一边倒的评论,我一点也不意外。林溪这几年苦心经营的“独立女性创业先锋”人设,可不是白立的。在大多数人眼里,她就是神,而我,就是那个想把神拉下神坛的疯子。
疯子?行,那就让你们看看,疯子是怎么咬人的。
我点开微博,不慌不忙地开始编辑。
没有长篇大论,没有声嘶力竭的辩解。
我只发了一张截图。
一张来自我邮箱的截图,时间是2015年6月17日,下午3点42分。发件人是我,收件人是林溪当时还在用的QQ邮箱。邮件标题是:亲爱的,我的小说《尘缘》完稿啦!快看看!
附件里,是一个Word文档,文件名正是——《尘缘》。
截图下面,我只配了一句话。
“@溪影传媒 @林溪,正义确实不会缺席。那么请问林总,2015年的时候,你是在构思你的‘原创IP’,还是在审阅我的‘狗屁不通’?”
这条微博就像一颗深水炸弹,瞬间在我那只有几十个粉丝的账号里炸开了。
虽然没什么人关注我,但架不住现在全网都在吃溪影传媒的瓜。很快,我这条微博就被好事者截图,转发到了各大论坛和营销号那里。
标题起得一个比一个惊悚。
“惊天反转!举报者晒出五年前邮件截图,直指林溪窃取作品!”
“《尘缘》原作者另有其人?溪影传媒上市首日遭遇诚信危机!”
“细节扒皮:举报者与林溪竟是大学情侣,是因爱生恨还是另有隐情?”
风向,开始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