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2025 年 9 月 9 日,星期二,江城入秋失败,气温 33℃。

凌晨 3 点 41 分,南郊废弃的跨江大桥下,漂来一只黑色集装箱。

集装箱的铅封被人撬过,边缘沾着暗红色蜡状斑迹。

打捞队割开门板,一股混着福尔马林与血腥的冷气“嘭”地炸开——

里面直挺挺竖着一具无头女尸,身穿 2012 年款的江城三中校服,双手交叉护在胸前,指缝被人用 502 胶水粘死;

脚边摆着一颗塑料假头,面部用记号笔画了一只潦草的“Φ”符号。

集装箱外壁,用白色喷漆写了一行竖排小字:

“第 0 章 我杀了我。”

2

清晨 5 点 05 分,我作为“唯一具备作案时间”的嫌疑人,被刑侦支队堵在出租屋。

敲门声响起时,我正把最后一箱 A4 手稿塞进碎纸机。

机器卡纸,发出类似骨骼断裂的“咔啦”声。

刑警踹门而入,我举手投降,掌心还沾着未干的墨水,像一道道黑色闪电。

带队的是重案组副队长林雁,三十出头,短头发,眼下两颗常年缺觉的乌青。

她第一眼看的不是我的表情,而是我脚上的运动鞋——

鞋帮内侧,有一排极细的血点,呈“回溅式”分布,法医术语叫“动脉喷射”,通常出现在离斩首距离 1.5 米以内的旁观者身上。

“回局里聊。”林雁只说了五个字。

3

审讯室灯光 6000K,冷到发蓝。

摄像头藏在单向玻璃后,像一枚永不眨眼的上帝。

林雁把执法记录仪对准我,按下录制——

“姓名?”

“沈不眠。”

“真名?”

“身份证上就叫这个,不信你查。”

“出生日期?”

“1990 年 9 月 9 日。”

“今天是你生日?”

“对,35 岁,刚好一轮。”

“知道为什么抓你?”

“大概……是因为我杀了人?”

“大概?”

“我不确定,我失忆了。”

林雁把一张照片甩到我面前——

无头女尸的颈部断面,肌肉纹理平整,第三、第四颈椎骨被一次性斩断,骨碴呈 11° 斜角,说明凶器是右手握持、刃长 25 cm 以上的单刃砍刀。

“认识她吗?”

“没头,怎么认?”

“校服上有绣字,‘江城三中 2012 届 3 班 叶白’。”

我盯着那行小字,像被一根冰锥扎进太阳穴。

脑海里闪过一只摇晃的秋千、一截断掉的橡皮筋、还有 2012 年 9 月 9 日那晚的月光。

我抱头,指节抵住眉心,声音嘶哑:“叶白……早就死了。”

4

第一次口供正式展开。

我要求用“第一人称写小说”的方式陈述,林雁冷笑:“只要你敢写,我就敢签。”

于是,我拿到了纸和黑色签字笔——

A4 纸右上角必须手写页码,防止我中途抽页或倒序;

每一页右下角要画“时间轴”小箭头,标记回忆与现实的分岔。

以下,是我交给警方的《黑羊》手稿第 1 章,也是我的第一次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