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马上请理化部门做了微痕分析和电镜扫描。
结果让我精神一振:那点亮晶晶的硬物,是融化的二氧化硅,也就是玻璃的成分。而周围纤维的炭化模式显示,它是在极短时间内承受了超过 800 度的高温。
什么样的东西,能产生如此细小又极度高温的灼烧点,还会留下玻璃残留?
激光?一个词蹦进我的脑子。
我立刻重新勘查现场,重点是那个窗帘的位置。窗帘位于落地窗左侧,那个灼烧点正对着卧室床的方向,直线距离大约三米。我站到窗帘的位置,看向床铺——视野开阔,毫无遮挡。如果当时药瓶就放在床头柜上……
凶手可能根本不需要进入房间。
他只需要一个机会,在远处,用某种激光发射装置,瞄准这个药瓶……激光束穿透玻璃窗,再聚焦照射药瓶内的物质,瞬间引发化学反应生成毒气?
但这个猜想太超前,太缺乏证据支持了。激光远程下毒?怎么保证精度?具体是什么化学反应?动机呢?队里很多人觉得我是不是压力太大开始异想天开了。没有其他证据,仅凭一个微不足道的焦痕,什么都证明不了。上级更需要的是能抓住的凶手,而不是一个科幻的猜想。
就在调查再次陷入僵局时,又一个消息狠狠给了我们一闷棍。
在排查林姝社会关系时,一个叫吴志强的男人进入了视野。他是林姝的前男友,分手闹得不太愉快。据林姝的朋友说,吴志强有点偏执,分手后曾多次纠缠林姝,还说过"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之类的威胁话。
我们传唤了吴志强。他表现得很紧张,问询时前言不搭后语,对案发当晚的行踪支支吾吾,无法提供有效证人。更重要的是,我们在他的电脑浏览记录里发现了大量关于"氰化物毒性”、"如何制造密室”、"完美犯罪”的搜索记录!时间就在案发前一周。
所有的嫌疑瞬间聚焦到了他身上。
审讯室里,大家由于顶着巨大的破案压力,便用了轮番讯问的方式,吴志强的心理防线崩溃了。他承认自己因爱生恨,对林姝怀有极大的怨气,确实上网搜索过那些危险信息,但他痛哭流涕地发誓,人绝对不是他杀的。他说案发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在家喝闷酒,喝断了片,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真的没杀她!我承认我恨过她,我想过……但我哪有那个胆子啊!那搜索记录我就是脑子一热瞎看的……我喝醉了,我什么都不知道啊!你们相信我!”
他的说辞苍白无力。动机、时机(无法证明的不在场)、物证(搜索记录)都指向他。尽管我们无法解释那个密室和那个只有林姝指纹的药瓶是如何做到的,但一切似乎都"说得通”了——一个因爱生恨的男人,研究了下毒,策划了谋杀,只是我们还没找到他具体实施的方法而已。
在巨大的压力下,吴志强最终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移送起诉。虽然证据链有瑕疵,但情况对他极度不利。案子算是"破”了。媒体大肆报道"神秘前男友因爱生恨,制造完美密室杀人”,案件轰动一时。吴志强一审被判死缓。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除了我。
那个窗帘上的焦痕,像一只冰冷的眼睛,在我脑子里盯着我。吴志强,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他有能力设计并实施如此精妙的、利用激光的远程投毒吗?他的搜索记录里,可完全没有提到任何关于激光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