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开墨水瓶盖,一股浓郁的、带着苦涩的墨水味扑面而来,那味道莫名地熟悉,让我瞬间想起了陈明远。
陈明远用的从来都是最普通的英雄牌钢笔,墨水也是几元钱一瓶的蓝黑墨水。
以前,他总是会把我的钢笔也一并灌满墨水,动作轻柔得像在呵护一件稀世珍宝。
他拧笔帽的时候,总是特别轻,生怕用力过猛会弄坏笔尖,像怕惊飞一只停在枝头的麻雀。
“那时候,你对我那么好,我怎么就看不见呢?”
我对着空无一人的书房喃喃自语,眼泪又忍不住掉了下来。
我拿起墨水瓶,小心翼翼地给钢笔注满墨水,动作笨拙而僵硬。以前这些事,都是陈明远替我做的,我甚至从来没自己动手过。
墨水注满了,我却突然觉得,握着这支昂贵钢笔的手,格外沉重。
我想起自己写忏悔录时,用的是最精致的笔记本,最名贵的钢笔,可写下的却是最不堪的过往。
这份精致,和我的悔恨格格不入,甚至像是一种讽刺。
我放下钢笔,走到储物间,在一堆旧物里翻找起来。
那是我搬家时从老房子里带来的东西,大多是些没用的杂物,我一直没舍得扔,却也从没看过。
找了半天,我终于在一个积满灰尘的纸箱里,找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一支老旧的英雄牌钢笔,笔身已经有些褪色,笔帽上还有一道浅浅的划痕。
那是陈明远送给我的第一支钢笔,是我刚参加工作时,他用半个月的工资买的。
“那时候你说,希望我能用这支笔,写出更精彩的人生。”
我用纸巾擦去钢笔上的灰尘,眼眶又红了,“可我却用这支笔,写了无数张给你的‘分手警告’。”
我找出一瓶最便宜的蓝黑墨水,给这支旧钢笔注满。墨水的味道还是和以前一样,带着淡淡的苦涩,却让我感到了一丝久违的踏实。
我回到书桌前,放下那支昂贵的万宝龙,拿起了这支老旧的英雄钢笔。
笔尖划过纸面,发出“沙沙”的声响,没有万宝龙那么流畅,却带着一种沉甸甸的质感。
我深吸一口气,继续写道:“我以前总觉得,陈明远的爱太廉价,廉价到随手就能得到,所以我从不珍惜。
可现在我才明白,最珍贵的东西,往往都是免费的,就像阳光,就像空气,就像他对我的爱。”
我花了整整三天,才鼓起勇气,拿起那把黄铜钥匙,准备回老街看看。
出发前,我特意找了一件最朴素的棉麻衬衫,搭配一条黑色的长裤,还摘掉了所有的珠宝首饰。
我对着镜子看了看,觉得自己终于不像以前那样,浑身都透着一股“精致的俗气”。
老街离我现在住的豪宅很远,我没有开车,而是选择了坐地铁。
地铁里人来人往,大多是匆忙的年轻人,他们看我的眼神带着一丝好奇,却没有人认出我就是那个曾经在上流社会风光无限的林淑。
这样的感觉,让我莫名地放松。
老街还是老样子,狭窄的街道,斑驳的墙面,路边摆满了各种小摊,空气中弥漫着食物的香气和生活的烟火气。
我沿着熟悉的街道往前走,脚步有些颤抖。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留存着我和陈明远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