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堂惊梦,罪孽昭彰
民国五年,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的大堂里,空气像灌了铅似的沉。傅云庭坐在陪审员的位置上,手里捏着象牙折扇,却没心思扇 —— 今天审的是一桩 “毒杀案”,被告是个妓女,据说用砒霜毒死了一个富商。
他本来不想来的,是洋行的老板让他来 “撑场面”,说这是租界里的 “体面事”。他漫不经心地听着检察官念起诉书,目光扫过被告席,却在看到那个女人的脸时,猛地僵住了 ——
那女人穿着一身灰布囚服,头发枯黄,脸上没一点血色,只有一双眼睛,还依稀能看出当年的轮廓。是阿翠,是那个当年在海棠树下为他绣荷包的阿翠!
“被告翠玉,你可知罪?” 审判长敲了敲惊堂木,声音里满是不耐烦。他是个留着八字胡的中国人,却穿着西洋的法官制服,说起话来夹杂着几句英语,显得格外滑稽。
翠玉抬起头,眼神空洞得像一口枯井。她看了看审判长,又看了看陪审员席,当她的目光扫过傅云庭时,没有丝毫停留,仿佛只是看到了一个陌生人。“我没罪,” 她的声音沙哑,“是他自己要喝那碗汤的,我没放毒。”
“胡说!” 富商的遗孀尖叫起来,“我家老爷就是被你这个狐狸精害死的!你就是图他的钱!”
傅云庭的心脏像被一只手攥住了,疼得他喘不过气。他想起当年他走后,母亲写信给他,说阿翠被赶走了,他当时只觉得 “清净”,却没想过她会落到这般田地。他看着翠玉枯瘦的手,那双手当年还能绣出海棠,现在却戴着镣铐,指甲缝里还沾着泥垢;他看着她的脸,当年的红晕变成了现在的蜡黄,眼角的细纹里,全是苦难的痕迹。
庭审的过程荒唐得可笑。证人是群芳楼的龟奴和另一个妓女,证词前后矛盾,龟奴说看到翠玉往汤里放东西,妓女却说没看见;法医的验尸报告写得含糊不清,只说 “死者体内有砒霜”,却没说来源。可审判长根本不在意这些,他频频看表,显然是急着去租界的俱乐部赴宴。
“本院判定,被告翠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押赴北平监狱,待秋后复核。” 审判长敲了惊堂木,没等翠玉反应过来,法警就架着她往外走。
翠玉没有哭,也没有喊冤,只是机械地被架着走。走到门口时,她突然停住了,回过头,目光直直地看向傅云庭。这一次,她的眼神里有了东西 —— 有疑惑,有痛苦,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熟悉。傅云庭的脸瞬间白了,他慌忙低下头,不敢再看她,手里的折扇 “啪” 地掉在地上,扇面上的 “清风明月” 四个字,像是在嘲笑他的虚伪。
庭审结束后,傅云庭一个人走到外滩的江边。黄浦江的水浑浊不堪,像他此刻的心情。他想起当年在江南的雨里,阿翠对他笑的样子;想起他把她赶出傅家时,她可能承受的委屈;想起她在纱厂做工时,可能被工头欺负的模样;想起她在群芳楼里,可能遭受的侮辱……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如果当年他没有走得那么决绝,如果他能保护她,如果他没有把她忘了,她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
他掏出那个一直带在身上的荷包,打开来,里面的海棠绣得依旧清晰,只是棉线已经发黄。他把脸埋在荷包里,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他知道,他不能再逃避了。他要救阿翠,要为她赎罪,要把他当年欠她的,都还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