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一天,就是你们噩梦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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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陈默,三十二岁,一级警司,现已被停职。
但这不是终点。
这只是反击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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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的工作枯燥至极。每天的任务是整理十年以上的旧卷宗,分类、扫描、归档。说是“反省期锻炼耐心”,实则是流放。没人来问进展,也没人关心你在不在。
但我来了。
因为我需要一样东西——**2003年“青藤中学教师坠楼案”原始笔录**。
那个案子当年以“自杀”结案,死者名叫周文远,四十五岁,语文教师。据称因长期抑郁、教学压力过大跳楼身亡。可就在他死后三个月,他的女儿也退学失踪,再无音讯。
为什么我要查这个?
因为王振山,曾是那所学校的法制辅导员。
而且,那位女学生的名字叫:**林晚**。
也是我未婚妻。
十年前,她在我怀里哭着说:“我爸不是自杀的,他是被人推下去的!”
我当时不信。我说:“晚晚,别胡思乱想,警方已经调查过了。”
她看着我,眼神像是在看陌生人:“那你还会相信我吗?”
后来她走了,去了南方,再也没有回来。
直到半个月前,一封匿名信寄到我家,信纸上只有一句话:
> “你守护法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它也曾杀死无辜的人?”
背面贴着一张泛黄的照片——青藤中学五楼教室窗口,一个人影正向外倾倒,而身后站着一个模糊的身影,穿着深色夹克,身形熟悉得让我心跳骤停。
那是王振山。
我开始翻旧档案,却发现那份关键笔录早已遗失,连电子备份都没有。询问档案管理员,对方支支吾吾:“好像是……被借走了。”
谁借的?
系统记录显示:**王振山,2022年8月17日,调阅编号QT-2003-047**。
借期七天,至今未还。
我向督察科申请复查此案,结果被驳回,理由是“无新证据,不予受理”。
于是,我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找回真相。
哪怕这意味着,我要先成为“罪人”。
***
接下来的几天,我装作顺从,按时打卡,认真整理文件。我还主动帮同事录入一批老旧命案资料,态度谦卑,甚至对当初泼我墨水的小张点头微笑。
他们都松了口气,觉得我认命了。
可他们不知道,我在扫描那些旧案卷时,悄悄复制了一份U盘。
里面有三起看似无关的悬案:
1. **2009年珠宝店劫案**:劫匪使用仿制警械控制保安,事后逃逸,一名路人中弹死亡。案发现场遗留一把对讲机,频率竟与市局应急频道一致。
2. **2015年企业家溺亡案**:男子在自家泳池意外溺毙,尸检显示体内含有高浓度镇静剂。其妻子报案称当晚听见窗外有脚步声,但警方未追踪。
3. **2018年出租车司机失踪案**:司机最后一次载客前往郊区废弃工厂,从此失联。车载GPS最后定位点附近,曾拍到一辆悬挂公安牌照的黑色SUV。
这些案件当时都被草草结案,或列为“意外”,或归为“失踪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