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冲敌军中军,目标只有一个——北狄主帅。
那是一个满脸虬髯的壮汉,他认出了我,惊恐地大叫。
“林修!你不是在东线吗!”
我没有回答他。
回答他的,是我势不可挡的一刀。
他的头颅冲天而起,脸上的惊愕永远凝固。
主帅一死,敌军彻底崩溃。
他们扔下武器,跪地投降。
这一战,北狄十万主力,全军覆没。
我还活捉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大人物——北狄大汗最宠爱的小儿子,阿古拉王子。
战后,整个天狼谷,血流成河,尸积如山。
我下令打扫战场,随即,在全军面前,举行祭旗仪式。
士兵们抬上来一面巨大的镇北军战旗。
我走到旗前,从怀里,拿出了那片从李云曦华服上割下的,绣着金凤的衣角。
所有人都看着我,不明所以。
我将那片衣角,系在了旗杆顶端。
然后,我对赵恪说:“把阿古拉带上来。”
被五花大绑的阿古拉王子被拖了上来,他满脸不屈,冲我怒吼。
“林修!你这个卑鄙小人!有种杀了我!”
我走到他面前,冷冷地看着他。
“杀了你?太便宜你了。”
我拔出匕首,在他惊恐的目光中,毫不犹豫地划破了他的手腕。
鲜血,喷涌而出。
我抓着他的手,让温热的王子之血,尽情地洒在那片华贵的衣角上。
染红了金凤,染红了锦缎。
直到那片布料被完全浸透。
我才松开手,任由他瘫软在地。
我转身,面向我的三万将士,高举起那面被血浸染的战旗。
我的声音,响彻整个山谷。
“犯我大周者,虽贵必诛!”
“此为血誓!”
短暂的寂静后,是山呼海啸般的呐喊。
“将军威武!”
“将军威武!”
“将军威武!”
那一刻,我在这支军队中的威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
他们看着我的眼神,充满了狂热的崇拜。
天狼谷大捷,十万敌军灰飞烟灭,敌国王子被俘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回京城。
朝野震动。
那些前几天还在叫嚣着要严惩我的文官,全都成了哑巴。
老皇帝拿着捷报,手都在抖,一张老脸憋成了猪肝色。
一场他眼里的必败之局,被我打成了旷世大捷。
他的斥责,魏渊的算计,都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皇宫里,李云曦听到自己的贴身衣物,被一个蛮夷王子的血玷污,还被用来祭旗,当场砸碎了她最心爱的琉璃盏。
那种耻辱,比当众被我削断头发,撕碎衣服,还要强烈一百倍。
她气得浑身发抖,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
很快,我押送着阿古拉王子,以及堆积如山的战利品,班师回朝。
这一次,皇帝不得不率领文武百官,出城三十里相迎。
他看着我,眼神复杂到了极点。
有欣赏,有忌惮,但更多的是无可奈何的憋屈。
他亲自为我牵马,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加封赏。
我坦然受之。
因为我知道,这只是开始。
京城,我回来了。
魏渊,李云曦,你们准备好迎接我了吗?
4
庆功宴设在皇宫的太和殿,极尽奢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