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就让他们知道,柿子也分软的和硬的。我这个,不仅硬,还硌手。
我以为事情会很快解决。毕竟我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证据也充足。他们只要脑子没彻底被“禅意”泡坏,就应该知道,给我三万块钱,是他们目前最优的解决方案。
然而,我还是低估了他们的“执念”。
第二天下午,我没等来银行的转账短信,却等来了一个快递。
拆开一看,是一份盖着启迪心舍公司公章的红头文件——《关于对姜哲“违背核心价值观”行为的处分及解约通知函》。
我仔仔细细把这篇“檄文”看了一遍,差点气笑了。
文件里,用一种半文不白的、充满了神神叨叨词汇的语言,列举了我的几大“罪状”。
第一, “道心不坚,尘念过重”。证据是我在“品茗悟道”时,未能领会谷老师的深意,牛饮茶水,亵渎了公司的“茶文化”。
第二, “巧言令色,颠倒黑白”。证据是我曲解公司善意,将充满人文关怀的“剥离”行为,污蔑为冷冰冰的“辞退”。
第三, “唯利是图,玷污善缘”。证据是我以法律为武器,对公司进行“胁迫”,索要不合理的“赔偿”,破坏了公司内部和谐友善的“场域”。
最后,文件得出结论:鉴于我以上种种劣行,严重违背了公司的核心价值观,给全体“同修”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公司决定,即日起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保留追究我“损害公司名誉”的法律权利。
至于赔偿金?一个字都没提。
通篇看下来,就是一个意思:开除你,是你的问题,你不仅没资格要钱,你还得感恩我们没找你要精神损失费。
我把这份文件翻来覆去看了三遍。
好家伙。我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见到有公司能把违法辞退写得这么清新脱俗,这么理直气壮。
他们这是铁了心要跟我硬扛到底了。
他们以为发一份这样的内部文件,就能把黑的说成白的?就能把责任全都推到我身上?
天真。
这份文件,对我来说,不是威胁,是证据。是一份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白纸黑字的、盖了红章的、完美的证据。
我拿出手机,拍了几张高清照片,把文件原件小心翼翼地收好。
然后,我打开电脑,登录了我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网站。
网站界面有点老旧,但流程很清晰。网上立案,填写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仲裁请求。
我的仲裁请求,写得非常清楚: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启迪心舍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三万元整。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休年休假工资XXX元。(我入职三个月,按比例也有一天多的年假,他们肯定没给我算)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
写完仲裁请求,就是上传证据材料。
我把我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打卡记录,以及最重要的——那份新鲜出炉的、写满了我“三大罪状”的《解约通知函》扫描件,一一上传。
我还特意附上了一份“证据说明”,用最客观、最冷静的语言,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描述了一遍,并且重点圈出了通知函里那些荒谬的、不能作为合法解约理由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