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上的镯子,比催收的电话还要冰冷。
我叫张烨,二十六岁,背着三十万的网贷,每天活得像条狗。就在我琢磨着今晚是吃泡面还是直接饿死的时候,我妈寄来的这个祖传镯子,被我失手掉进了刚烧开的泡面锅里。
“操!”我骂了一声,赶紧用筷子去捞。滚烫的镯子烫得我一哆嗦,手指瞬间燎起一个大泡。血,就这么渗了出来,正好抹在了那墨绿色的玉镯上。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那镯子像是活了过来,血迹瞬间被吸了进去,然后发出一阵幽幽的绿光。我还没反应过来,一股巨大的吸力传来,我眼前一黑,整个人像被塞进了滚筒洗衣机。
天旋地转。
等我再次睁开眼,泡面的香味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泥土和草木混合的腥气。我那个十平米的出租屋,变成了一片荒山野岭。参天大树,遮天蔽日。
我懵了,真的。掐了自己大腿一把,疼。不是做梦。
这是哪儿?我被绑架了?可谁会绑架一个穷光蛋?
我低头,看到了手腕上的镯子。它又恢复了那副平平无奇的样子,好像刚才的一切都是我的幻觉。我试探着摸了摸它,心里疯狂地呐喊:回去!让我回去!
眼前绿光一闪,又是那种天旋地Yuping的感觉。
“砰”的一声,我一屁股摔在了出租屋的地板上。桌上,那碗泡面还冒着热气。
我喘着粗气,心脏狂跳。来回不到一分钟,却像跑了场马拉松。我看着手腕上的镯子,一个疯狂的念头,像野草一样从心底冒了出来。
我,好像,能穿越了。
为了验证这个想法,我壮着胆子又试了一次。心里想着“过去”,绿光闪烁,我又回到了那片该死的荒山。这次我没慌,抓了一把脚下的泥土,然后默念“回来”。
绿光再闪,我回到了出租屋。手里,紧紧攥着一把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带着草根的湿润泥土。
是真的!一切都是真的!
狂喜,瞬间淹没了我所有的理智。
发财了!我要发财了!
这个念头,像魔鬼一样,在我耳边嘶吼。我开始在屋里踱步,思考着怎么利用这个逆天的金手指。去古代干嘛?称王称霸?我一个连公司小组长都混不上的废柴,去了估计活不过三天。
最实际的,还是当个倒爷。
用现代不值钱的东西,去古代换钱。再用古代的东西,拿回现代卖。
做什么好呢?
我的目光,落在了桌上一个玻璃杯上。这玩意儿,一块钱一个。但在古代,那叫琉璃,是顶级奢侈品。还有……我打开冰箱,拿出一包白砂糖。这玩意儿,在古代,叫霜糖,价比黄金。
还有什么?抗生素!对,青霉素!这玩意儿在古代,那就是起死回生的神药!
我越想越兴奋,仿佛已经看到了数不清的钞票在向我招手。
计划,就这么定了。
我把身上仅剩的两千块钱,拿去批发市场,买了一大包五颜六色的玻璃弹珠,晶莹剔透,比古代的琉璃只好不差。又买了两大袋白砂糖,还有一个急救包,里面塞满了各种抗生素和消炎药。
准备就绪。
我深吸一口气,握紧了手腕上的镯子。心里默念:过去。
绿光闪过,荒山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