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拖着腐烂的半边身子爬回基地,却听见女友正笑嘻嘻地跟人讨论: “早知道他能变成丧尸王,当初就该把他脑袋也啃了。” 我沉默地转身离开,七天后,我带着百万尸潮归来。 城墙轰然倒塌时,我捏着她的下巴轻笑: “宝贝,现在补上还来得及吗?” 她却颤抖着指向我的身后:“你...你根本不知道你吃掉的是谁...”
第一章:腐躯归巢
雨是铁灰色的,砸在锈蚀的废铁和水泥碎块上,溅起带着放射性尘埃的泥点。
空气里全是死掉的味道。腐烂的,潮湿的,还混着一股子挥之不去的血腥锈气,钻进鼻腔,黏糊糊地糊在肺叶上。我把几乎彻底报废的机械左臂用撕烂的作战服布料死死勒在胸前,那条被舔食者撕扯过的右腿拖在身后,在泥泞里划出一道深痕,每挪动一寸,都像有无数生锈的锯子在骨头茬子上来回拉。
痛?不,那感觉早就过去了。
现在剩下的,只有一种深不见底的麻木,还有身体内部不断蔓延开来的冰冷。半边身子像是泡在液氮里,另外半边却烧着一把诡异的火,血管里流淌的仿佛不再是血,而是掺了冰碴子和熔岩的泥浆。
视野一阵阵发黑,又偶尔闪过一种不祥的、过于清晰的锐利。城市破碎的天际线在扭曲,像隔了一层晃动的水波。
我知道我时间不多了。
感染在啃噬我,从伤口开始,一寸寸往里钻,要把我里里外外都变成和外面那些游荡的东西一样的行尸走肉。
但我得回去。
基地就在前面,绕过这个曾经是市中心广场、如今堆满瓦砾和报废车辆的巨坑,就能看到那高耸的、用粗粝混凝土和钢铁焊接起来的围墙。围墙后面,有光,有食物,有抗生素…也许还有救。
最重要的是,有林薇。
我答应过她,无论如何,我会回去。
喉咙里干得冒烟,带着一股铁锈味。我咽了口唾沫,那感觉像吞了下了一把砂纸。出来时小队六个人,现在只有我一个,拖着这具开始腐烂发臭的躯体爬回来。任务目标,那管据说能抑制初期感染的蓝色试剂,被我死死攥在还能动弹的左手里,冰冷的外壁几乎要嵌进掌骨的裂痕里。
不能松手。为了它,耗子被开膛破肚,老鹰为了引开那只畸变体抱着炸药跳进了尸群…队长最后吼着让我快跑,声音下一秒就被撕扯成了碎片。
我必须回去。交给基地,交给…她。
围墙更近了。哨塔的探照灯的光柱扫过地面,刺破了雨幕。那光让我腐烂的皮肤感到一阵灼痛,我下意识地想蜷缩进阴影里,但身体只是笨拙地晃了一下。
塔楼上的哨兵发现了我。灯光猛地定格在我身上,刺得我睁不开眼。一阵急促的警报短鸣后,墙上传来压低的呼喝和枪械上膛的冰冷声响。
“站住!再靠近开枪了!”声音通过扩音器传来,失真而紧张。
我停下,艰难地抬起头,雨水冲进我的眼睛,又顺着脸颊淌下,混着泥和暗沉的血。我张开干裂的嘴唇,发出一个连自己都感到陌生的嘶哑声音:“…是我…秦锋…第三搜寻队…”
墙上一阵骚动。几张脸探出来,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老天…他还活着?”
“…那还是人吗?你看他的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