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颗在南京博物馆被踩踏身亡的番茄,我重生成了琅琊王氏的旁支庶子。
每天看着主家那些俊美无俦的郎君们,我满脑子都是“这个能做番茄炒蛋”。
直到我在乌衣巷口的诗会上,脱口背出了《滕王阁序》。
满座寂静时,那位最高冷的王家七郎忽然捏住我的下巴: “说,你把我那个只会脸红的小堂弟藏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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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番茄。
字面意思。
上一秒,我还是南京博物院旅游纪念品商店货架上,一颗红润饱满、即将过期的番茄,被一个熊孩子一巴掌拍在地上,惨遭无数帆布鞋、运动鞋轮番践踏,汁水横流,魂归西天。
再睁眼,我就成了琅琊王氏……一个远得不能再远的旁支庶子,同名,也叫王番茄。
我躺在那张硬得硌人的木榻上,盯着头顶古色古香的帐幔,消化着脑子里多出来的、属于这个“王番茄”的零星记忆——胆小,怯懦,存在感稀薄,被主家召来南京(他们叫建康)本宅,大概是为了充人数或者当背景板。
重点是,我现在,是人。
有手,有脚,能走,能跳,不用担心被拍扁或者被做成番茄炒蛋。
然而,这种重生的喜悦,在我第一次见到主家那些正牌琅琊王氏的郎君们时,瞬间变质了。
那是在一次例行的晨间问安后,回我那偏僻小院的路上。抄手游廊的另一端,几个身着宽大襦袍、风姿特秀的年轻郎君正谈笑着走来。晨光透过廊柱,在他们身上洒下斑驳的光影。
当先一人,眉目清俊如画,气质温润如玉,行走间宽袍大袖拂动,自带一种说不出的风流雅致。
我身边的小厮赶紧拽着我退到一边,低声提醒:“番茄郎君,快低头,那是主家的七郎。”
我低着头,眼睛却不受控制地往上瞟。
脑子里“嗡”的一声,只剩下一个念头在疯狂刷屏:
——卧槽!这皮肤!这气质!这眉眼!要是切成块,跟金黄的土鸡蛋一起下锅爆炒,撒上一把小葱花儿……得有多香啊!
完了。
我可能没完全从番茄的身份里转换过来。
看着这些一个个行走的“顶级食材”,我的职业素养(?)在蠢蠢欲动。
从此,我在琅琊王氏的日子,变得格外“充实”且“煎熬”。
每天的主要活动,就是像个幽灵一样,在主家允许我们这些旁支活动的范围内飘荡,实则是在进行全方位的“食材鉴赏”。
那位主管家族事务的三爷,面容严肃,法令纹深重,一看就很有嚼劲,适合炖牛腩,久炖不烂,滋味醇厚。
那位以美貌闻名的九娘子,肤白胜雪,吹弹可破,嗯,做成糖拌番茄,一定清甜可口,冰镇后风味更佳。
还有那个年仅十岁、脸蛋红扑扑的十五郎,一看就鲜嫩多汁,适合切片撒白糖……
罪过罪过。
我赶紧默念几句“我是人,不是番茄,不能吃同类……不对,他们也不是我同类……啊啊啊乱套了!”
最要命的,还是那位七郎,王珩之。
就是初遇时那个让我想起番茄炒蛋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