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仿佛昨晚那个泼妇不是她。

我冷眼旁观。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打开我的《普法材料第一弹》文档。

里面,是我昨天整理好的内容。

不多,就一张截图。

我登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官网。

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点开“物权编”。

找到“第二分编所有权”。

再找到“第九章相邻关系”。

屏幕上,清晰地显示着:

“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就是这个。

我截了一张图。

截图中,网址、标题、法条编号,一应俱全。

清晰,权威,不容置疑。

然后,我回到业主群。

群里,1201的“岁月静好”又在发言。

“@703程见人呢?躲起来了?做了事不敢当啊?”

我笑了。

就是现在。

我把那张截图,发到了群里。

什么话都没说。

就是一张冷冰冰的,带着国徽水印的法律条文截图。

截图发出去,群里再次安静了三秒。

这种感觉,很奇妙。

就好像在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里,扔进了一只老鹰。

最先反应过来的,还是“岁月静好”。

她发了个“?”

“你发这个干嘛?谁看不懂啊?”

我开始打字。

这次,我的目标不是“安安妈”一个人。

而是群里所有的“和事佬”和“圣母”。

“大家好,耽误大家一点时间。我无意在群里争吵,只想解决问题。既然谈包容、谈爱心解决不了,那我们就谈谈法律。”

开场白,先定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邻里之间处理相邻关系,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我在夜间需要一个安静的工作和休息环境,这个要求,是公平合理的。”

第一点,解释我的诉求合法。

“根据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也就是我们业主,有义务不制造噪音等有害物质。夜间持续性的、超过正常分贝的孩童奔跑和拍球声,在法律上,就属于噪音污染。”

第二点,定义对方的行为违法。

“所以,我昨天的诉求,不是苛刻,也不是没有爱心。我只是在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这个权益,是我们每一个业主的。今天是我,明天,可能就是楼下有高三学生的您,或者家里有心脏病老人的他。”

第三点,把个体问题,上升到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我还是希望和803的邻居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我也会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以上,就是我想说的。谢谢大家。”

最后,重申态度,给出底线。

我这一大段话发出去。

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还带着一点恰到好处的威胁。

群里,彻底安静了。

之前那些指责我的人,一个都不说话了。

过了足足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