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他曾说,我们的相遇如这句诗般美好。

却在那个杏花落尽的时节,亲手将「秋风悲扇」的结局赠予我。

宋致远,若早知道相爱是场无声的陨落,我宁愿那年初见,只是擦肩。

1

那是个春天,大学校园里的杏花开得正好,纷纷扬扬,像一场粉白色的雪。

我抱着刚从图书馆借来的厚厚一摞书,低头匆匆赶路,没注意前方,一头撞进了一个带着清冽气息的怀抱。

书散落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我慌忙道歉,抬头撞进一双含笑的眼眸里。

那是我第一次见宋致远。

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衫,个子很高,逆着光,轮廓好看得不像话。

「没关系。」他蹲下身,帮我捡书。修长的手指拿起最上面那本诗词选,扉页上正好是我刚写下的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

他轻轻念了出来,声音清朗悦耳:「好巧,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诗。」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

「下一句虽伤感,」他看着我,目光专注,「但这一句本身,多美。就像此刻。」

我心跳漏了一拍,小声嘟囔:「美则美矣,但总觉得结局不够圆满。」

他把书递给我,笑容加深,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意气:「那我们就为它写一个圆满的结局。」

杏花花瓣飘落在他的肩头,那一刻,我听见了心动的声音。

2

从那以后,我和宋致远成了校园里最令人羡慕的一对。

他会陪我在图书馆泡一整天,我看我的艺术史,他啃他的金融学。

我累了趴着睡觉,醒来总能发现他身上披着的外套盖在了我身上。

食堂里,我们会为最后一块糖醋排骨互相“谦让”,最后他总是拗不过我,把排骨夹到我碗里,无奈又宠溺地说:「慢点吃,别噎着。」

我生理期肚子疼,他会记住日子,提前给我准备好红糖姜茶,笨手笨脚地帮我灌热水袋。

有一次我半夜发高烧,他冒着瓢泼大雨跑遍半个城市给我买到了难买的退烧药,自己却淋成了落汤鸡,在我宿舍楼下瑟瑟发抖地等着,只为了把药第一时间送到我手里。

他篮球比赛,我一定是最卖力的啦啦队员。

他每次进球,都会朝我的方向看过来,阳光下汗水晶莹,笑容灿烂得晃眼。

比赛结束,我递上水和毛巾,他会当着所有人的面,自然地揉揉我的头发:

「走,带你去吃好吃的。」

毕业前夕,我们躺在学校操场的草坪上看星星。

他握着我的手,语气是前所未有的认真:「知意,等我们毕业稳定下来就结婚。我要给你一个最好的家。」

我靠在他肩膀上,觉得拥有了全世界。

那时我以为,我们的结局一定会像他承诺的那样,圆满无比。

3

变化发生在大四下学期。

宋致远家里的公司出了很大的问题,据说濒临破产。他父亲急得住了院。

他一下子变得很忙,电话不断,眉头总是紧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