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癌症那天,我平静地给江临发了条短信:「离婚吧。」
他秒回:「你又在耍什么花样?签好字滚。」
三年婚姻,他带女人回家过夜,逼我打胎,用我的钱养小三。
我死后第三天,他却在兄弟聚会上笑着举起酒杯:
「终于甩掉那块狗皮膏药了,这杯用她骨灰兑的酒,谁都别剩!」
直到警察找上门,递给他一张孕检单。
「江先生,这是您太太的遗物——她怀孕四周,和癌症诊断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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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癌症那天,北京下了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雪花粘在灰蒙蒙的诊疗室窗玻璃上,一点点积聚,然后不堪重负地滑落,像某种无声的告别。医生后面的话变得很遥远,只剩下“晚期”、“积极治疗”、“时间不多”几个词,硬邦邦地砸在耳膜上。我异常平静,甚至有空注意到医生白大褂领口处沾了一点咖啡渍。
走出医院,冷风裹着雪沫扑在脸上,我倒觉得比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好闻。手机在口袋里震动,是江临。屏幕亮起,不是关心,是一张图片,某家新开的法餐厅,环境雅致,餐桌对面,一只纤细的、做了精致美甲的手无意似的搭在江临的手腕上。连一句废话都懒得附。
我站在路边,看着车流像一条黏稠的河。三年了,这种无声的炫耀,比任何恶言恶语都更能刻穿我早已千疮百孔的心防。以前还会痛,会躲起来哭,会不甘心地问他为什么。现在,连那点痛感都麻木了。癌细胞吞噬的好像不只是我的身体,还有那些残存的、可笑的情绪。
我拿出手机,翻到江临的号码。备注还是结婚第一年我偷偷改的“我家江先生”,后来无数次想改回去,却总有种徒劳的无力感。我慢慢敲下三个字:「离婚吧。」
没有怨恨,没有质问,甚至没有标点符号。就像知会一件与己无关的小事。
几乎是信息发出的瞬间,他的回复就弹了出来:「你又在耍什么花样?签好字滚。」
看,他甚至不愿意多打一个问号。我都能想象出他此刻的表情,不耐烦地蹙着眉,可能正搂着照片里那只手的主人,把我的短信当作败兴的打扰。
我扯了扯嘴角,想笑,却没成功。也好。
回到那栋被称为“家”的别墅,冷清得能听见空气流动的声音。这房子是用我父母留下的钱买的,写的却是江临的名字。当年他创业,需要资产抵押,我傻乎乎地同意了,以为这是夫妻一体的证明。如今想来,那大概是我亲手递给他捅向我第一刀的武器。
我的东西不多,很快收拾好一个行李箱。环顾四周,这三年,我像个幽灵一样寄居在此,留下的痕迹浅薄到可以轻易抹去。唯一带走的,是藏在一堆旧物最底层的一个小小绒布盒,里面是一枚素银戒指,不值钱,是大学时江临用第一个月兼职薪水买给我的。那时他眼睛亮晶晶的,说:“晚晚,以后我一定给你换个大钻戒。”
大钻戒后来他买过,给不同的女人,包括现在常伴他左右的那位苏小姐。而这枚银戒指,早已褪色,像一段发霉的旧梦。
我没告诉任何人病情,联系了律师,迅速办好了离婚协议签字。律师是我大学同学,看着我,欲言又止:“晚晚,你……还好吗?脸色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