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胆大名张永贵,在这四里八乡,因其胆大包天而出名。他个子不高,但骨架粗大,常年的酒精和落魄生活让他显得有些虚胖,脸色是一种不健康的潮红。此刻,他被酒意顶得满面红光,闻言嘿嘿一笑,摇晃着站起身,破旧的凳子在他身下发出痛苦的呻吟。“阎王爷见了我……都得……都得客客气气递根烟,称兄道弟!几座荒坟,几条没主儿的野骨头,还能翻了天去?怕个球!”他下意识地拍了拍腰间,那里硬邦邦的,别着一把走夜路防身的、锈迹斑斑的破旧柴刀,“活人、乱兵、土匪,老子啥没见过?活的我都不怵,还怕死的?”
他趿拉着那双早已露出黑乎乎脚趾的破布鞋,身影歪斜地、义无反顾地没入了沉沉的夜色之中。身后饭铺里传来的那些关于乱坟岗的、充满恐惧的窃窃私语,像夜枭的羽毛,轻轻扫过他的耳廓,却并未落入他心里那潭早已冰封的死水。他甚至带着一丝不屑的冷笑,觉得这些乡邻真是胆小如鼠。
2 前尘铸胆
他的胆量,在这方圆几十里是出了名的。人们传说他生来就缺根怕筋,是三煞星转世。但只有张大胆自己,在偶尔清醒的深夜里,对着冰冷的月光才知道,这身所谓的“胆量”,并非与生俱来,而是用比妖魔鬼怪更可怕、更残酷的人间惨剧煅烧出来的,是真正在血与火、生与死的边缘走过一遭后,留下的麻木与绝望。
三年前,他还是张永贵,一个在安阳城里守着不大不小绸布庄的体面生意人。妻子婉娘温柔腼腆,女儿小丫刚会咿呀学语,粉雕玉琢,是他的心头肉。日子虽不算大富大贵,却也衣食无忧,温馨踏实。他记得铺子里那种棉布和丝绸混合的、暖洋洋的味道,记得婉娘在灯下为他缝补衣裳时专注的侧影,记得小丫摇摇晃晃扑进他怀里,用软糯的声音喊着“爹爹”。
然而,乱世之中,安稳不过是昙花一现的幻梦。那一年,军阀混战,一伙溃败的散兵游勇如同失控的蝗群,涌入了安阳城。烧杀抢掠,火光冲天。他的绸布庄,他半生的心血,被一把火点燃,鲜艳的绸缎在烈焰中化为飞舞的黑灰,如同祭奠的纸钱。他拼命想护住妻女,但在疯狂的人流和明晃晃的刺刀面前,个人的力量渺小如蝼蚁。混乱中,他与婉娘和小丫失散了。
城破后的第三天,他才从藏身的破庙里出来,发疯似的在断壁残垣和尸横遍野的城墙根下寻找。他翻过一具具焦黑、肿胀、面目全非的尸身,呼唤着婉娘和小丫的名字,喉咙喊出了血。最终,他没有找到婉娘,只在一堆焦黑的瓦砾和残肢中,看到了女儿小丫那只他亲手戴上的、如今已被烧得变形扭曲、沾满黑灰与暗红色血渍的小银镯。
那一刻,张永贵的心,就像那只银镯一样,被烈火烧熔,被重物砸扁,彻底死了。活下来的,只是顶着“张大胆”这个名号的空壳。他亲眼见过炮火下扭曲狰狞的人脸,听过垂死者的哀嚎,感受过至亲骨肉瞬间湮灭的、撕心裂肺却哭不出声的剧痛。一颗心,早已在人间炼狱里淬炼得冷硬如铁,麻木如死灰。鬼怪?它们再恐怖,能恐怖过溃兵手中滴血的刺刀?再凄惨,能惨过他怀中那只永远冰冷、再也无法响起清脆铃声的小银镯?**活人的世界,有时候比最深的地狱鬼域更让人心寒胆裂,更让人绝望。** 他回到乡下老家,变卖了所剩无几的家当,终日与酒壶为伴。他喝酒,不是为了壮胆,更多的是为了麻痹那无时无刻不在啃噬内心空洞的、比任何妖魔鬼怪都更深刻的痛苦与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