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清晰地记得自己死亡时的每一个细节。
冰冷的雨水混着丧尸口中腥臭的涎水,浇在我脸上。我的右腿被硬生生撕扯下去,断骨茬刺破皮肉,发出令人牙酸的“咔嚓”声。
剧痛让我眼前阵阵发黑,但我还是拼尽全力,睁大眼睛看向那座摇摇欲坠的吊桥对面。
我的丈夫,沈哲,正紧紧抱着他怀里瑟瑟发抖的白月光,林清清。
他甚至不敢看我。
吊桥的缆绳在我们身后应声而断,我和身后成百上千的丧尸,一起坠入了深不见底的峡谷。
耳边是他迟来的,撕心裂肺的哭喊:“晚晚——!”
晚了。
沈哲,一切都太晚了。
痛,深入骨髓的痛,将我的意识彻底吞噬。
……
再次睁开眼,我发现自己正坐在一家废弃超市的角落里,手里还紧紧攥着半块已经发硬的面包。
窗外,几只丧尸正漫无目的地游荡,发出嗬嗬的低吼。
空气里弥漫着灰尘和淡淡的血腥味。
我愣住了。
这不是末世爆发第三个月,我们找到的那个临时庇护所吗?我死前待的最后一个地方。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完好无损。那条被撕断的右腿,此刻正安安分分地待在它应该在的地方。
我……重生了?
重生回到了我被沈哲亲手推向丧尸群,为他的白月光换取生路的那一天。
“晚晚,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
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身体一僵,缓缓抬起头。
沈哲正一脸关切地看着我,手里拿着一瓶珍贵的矿泉水,拧开瓶盖递了过来。
他的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就好像他真的是那个爱我至深的丈夫。
上一世,就是这双眼睛,这副温柔的皮囊,骗了我整整五年。
我没有接水,目光越过他,落在他身后那个娇小的身影上。
林清清。
她穿着一件不合身的白色连衣裙,那是沈哲冒着生命危险从一家服装店里给她找来的。在这灰败的末世里,她看起来依旧干净、柔弱,像一朵不染尘埃的小白花。
此刻,她正用一种怯生生的、带着一丝委屈的眼神看着我,嘴唇微微噘着,好像我做了什么天大的错事。
“晚晚姐,你是不是不舒服?阿哲他很担心你。”她柔声细语地说,声音不大,却刚好能让沈哲听见。
沈哲的眉头果然皱了起来,语气里带上了一丝责备:“晚晚,清清在跟你说话。我知道你累了,但别耍小孩子脾气。”
我笑了。
在他们眼里,林清清永远是需要被呵护的珍宝,而我,林晚,就必须是那个懂事的、坚强的、无条件付出的后盾。
凭什么?
上一世,我就是太懂事了。
我们结婚五年,沈哲心里始终为林清清留着一个位置。他说他们是青梅竹马,是比亲人还亲的兄妹。
我信了。
我像个傻子一样,对他掏心掏肺,对他的“妹妹”关怀备至。
末世来临,城市沦陷。我觉醒了最鸡肋的储物空间异能,只能存放死物,没有任何攻击力。而身为退伍军人的沈哲,则成了我们三个人里最强的战斗力。
一路上,我用我小小的空间,储存着我们赖以生存的食物和水。每一次搜寻物资,都是我利用空间优势,冒着最大的风险引开丧尸,再由沈哲出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