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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阿夜这个“家务杀手”再对我那些宝贝疙瘩下毒手,我决定,给他找点他能干的活儿。
我想起了他说他会“画画”。
于是,我把他领到工作台前,指着一堆需要整理分类的古代纹样拓片,对他说:“喏,这些你总能干了吧?把它们按照年代和器型分类,然后重新描摹一份,存进电脑里。”
这活儿既不需要智商,也不需要体力,更不会对我造成经济损失。完美。
我以为他会叫苦,没想到他眼睛一亮,像是找到了自己的领域,居然真的坐下来,拿起笔,开始认真地描摹。
我本来没抱什么希望,结果等我修复完手里的一个瓷瓶,凑过去一看,当场就愣住了。
他描摹出来的纹样,线条流畅,笔锋精准,甚至连原拓片上因年代久远而模糊的细节,他都凭着感觉给补全了,而且补得严丝合缝,毫无违和感。
这……这根本不是“会画画”的水平,这是大师级别的。
“你看我画的,还行吗?”他抬起头,像个等待老师夸奖的学生,眼神里带着一丝期待。
我看着他,心里翻江倒海。
这家伙,绝对不是普通人。
一个对生活常识一窍不通的人,却拥有如此惊人的专业技能。这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
为了进一步压榨……啊不,是人尽其才,我决定,让他当我工作室的“首席设计顾问兼全能保姆”。
当然,口头上的。工资,自然是没有的。
为了让他认清自己的“地位”,我还煞有介事地打印了一份“保姆协议”。
甲方:宋晚(以下简称“主人”)
乙方:阿夜(以下简称“保姆”)
协议内容洋洋洒洒几十条,总结下来就三点:
保姆必须无条件服从主人的所有合理指令。
保姆在甲方家食宿,作为交换,需承担所有甲方安排的工作,没有薪水。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我把协议拍在他面前,“签了它,你就是我的人了。”
话说出口,我才觉得有点不对劲。什么叫“我的人了”,搞得我像个强抢民男的恶霸。
他倒是没在意,拿起笔,看都没看,就在乙方的位置上签下了“阿夜”两个字。字迹龙飞凤舞,气势磅礴,跟他现在这副“小可怜”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好了,主人。”他签完字,把笔放下,抬起头,冲我眨了眨眼,嘴角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意。
我心跳漏了一拍。
完蛋。我好像,有点玩脱了。
自从签了那份离谱的协议,阿夜好像彻底进入了“保姆”的角色。
他不再试图去挑战微波炉和吸尘器,而是专心负责起了我的“专业领域”。他不仅帮我整理资料,描摹图样,甚至在我修复一件破损严重的唐三彩时,给我提出了一个连我老师都没想到过的拼接方案。
我们俩的工作越来越有默契,常常是一个眼神,对方就知道该递过来一把什么样的刻刀,或者该调配一种什么颜色的釉料。
“拾光斋”的修复工作,因为他的加入,效率和质量都提升了一大截。
而生活上,他依然是个笨蛋。
但我渐渐发现,他的“笨”,好像是选择性的。
比如,他依然不会用洗衣机,每次都把我的真丝衬衫和他的牛仔裤搅在一起,然后眼巴巴地看着被染花的衣服等我收拾烂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