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摇了摇头,撑着地面想坐起来,结果眉头一皱,又倒了回去。“头疼……”
得,看来是真摔得不轻。
我环顾四周,这鬼地方,除了雨就是风,连个车影子都看不见。把他一个伤员丢在这儿,好像有点太不人道。
“算了算了,”我叹了口气,自认倒霉,“我车抛锚了,等拖车来了,顺便把你捎去医院吧。”
他没说话,只是用那双黑漆漆的眼睛看着我,像一只被主人遗弃的大型犬。
好吧,我承认,我这人有个毛病,就是对长得好看的生物没什么抵抗力。
拖车来了,把我的小甲壳虫和他一起拉到了最近的县城。医院检查结果出来,轻微脑震荡,导致暂时性失忆。医生说没啥大碍,多休息,说不定哪天一觉醒来就好了。
我垫了医药费,把他领出医院的时候,已经快天亮了。
雨停了,空气里都是泥土的清新味。我看着身边这个比我高出一个头,除了长得帅之外一无是处的男人,犯了难。
“那个……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吗?”我问。
他一脸无辜地看着我:“我没有地方去。”
“那你身上有什么能证明身份的东西吗?手机?钱包?”
他摸了摸口袋,空的。估计是出事的时候弄丢了。
这就麻烦了。把他送去救助站?看他这细皮嫩肉的样子,估计一天都扛不住。送去警察局?人家警察叔叔也忙得很,没空给他当保姆。
“那个……是你救了我,对吗?”他忽然开口,语气里带着一丝不确定的依赖。
“啊?哦,算是吧。”
“那你……会对我负责吗?”
我一口气差点没上来。负责?我负哪门子的责?这碰瓷都碰到新高度了是吧?
“不是,帅哥,我就是顺手把你从马路边上捡起来而已,这跟负责扯不上关系吧?”我试图跟他讲道理。
他垂下眼眸,长长的睫毛在晨光里投下一小片阴影,看起来更可怜了。“可是,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只有你了。”
……救命!这该死的茶言茶语!
我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宋晚,你是个有底线的独立女性,不能被男色所惑。
然后,我听见自己说:“行吧。那你先跟我走,等你想起什么了,或者我找到你家人了,你再离开。不过我可先说好,我没钱,养不起闲人。”
他眼睛一亮,重重地点了点头。
就这样,我,一个为了逃避豪门联姻而离家出走的“叛逆少女”,在逃亡的第一天,就给自己捡了个大麻烦。
我把他带回了我在城郊租的工作室,“拾光斋”。那是个带院子的二层小楼,一楼修复古董,二楼住人。
他看着我那一屋子的瓶瓶罐罐,工具零件,眼里充满了新奇。
“你叫什么?”我问他。
他想了半天,还是摇头。
我想了想,他是在一个雨夜被我捡到的,干脆就叫“夜”吧。
“我以后就叫你阿夜了。”我说,“在我这儿,你得干活抵房租和饭钱。会做什么?”
他诚实地摇头。
“做饭?”
摇头。
“打扫卫生?”
摇头。
“那你到底会什么?”我有点崩溃了。
他看着我,认真地思考了半晌,然后指了指我工作台上的一堆图纸,不确定地说:“……画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