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一个坚信“嫁得好等于人生重开”的女士,在我二十五岁生日这天,终于给我“开”了个大的。
“宋晚,我告诉你,这回这个你必须嫁!京圈陆家,知道吗?唯一的继承人,陆知淮!人家不嫌弃咱们家底薄,点了头,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我正低头用小刷子清理着一块明代玉佩上的浮尘,闻言头都没抬,“哦,那个传说中换了八任未婚妻,脾气暴虐到能徒手捏碎高脚杯的活阎王?”
“胡说!那都是外人嫉妒他,瞎传的!”我妈中气十足,“人家那是天之骄子,有点脾气怎么了?再说了,你嫁过去是当少奶奶,又不是当受气包。总之,下周的订婚宴,你敢不去,我就打断你的腿!”
电话被“啪”地挂断。
我慢条斯理地吹掉玉佩上的灰尘,看着它在灯下泛出温润的光。
打断我的腿?呵。
与其等她动手,不如我先自己“跑路”。
说真的,我对这位陆大少爷没半点兴趣。我,宋晚,一个平平无奇的古董修复师,守着我那个半死不活的工作室“拾光斋”,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嫁入豪门?算了吧,那种地方的规矩比我修复的这块玉佩上的雕花还多,我这身反骨可受不了那个罪。
市场需要刺激,我的人生也一样。重复我妈那种依附男人的生活,太没劲了。
于是,生日当晚,我收拾了一个小小的行李箱,开着我那辆破旧的二手甲壳虫,连夜叛逃。
目的地?没想好。走到哪算哪。
我把这趟说走就走的旅行,命名为“寻找自我,远离活阎王”。
结果开到半夜,在一条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高速公路上,暴雨倾盆。我的破甲壳虫非常给面子地,熄火了。
行吧。
我认命地趴在方向盘上,思考着是该打电话叫拖车,还是干脆在车里睡一觉。就在这时,远光灯刺破雨幕,我眯着眼,看到不远处的应急车道上,好像躺着个人?
我心里咯噔一下。不是吧,这么经典的烂俗剧情?逃婚路上捡个男人?下一个是不是就该失忆、然后赖上我了?
能不能有点新玩法了?
我犹豫了三秒,最终还是没扛住该死的良心。我撑着伞下了车,雨水瞬间打湿了我的裤腿。
走近一看,好家伙。
那男人穿着一身剪裁考究的黑色西装,虽然浑身湿透,还蹭了不少泥,但那料子一看就贵得离谱。他躺在地上,额角有点血迹,眉头紧锁,长得……怎么说呢,非常符合那种言情小说里对男主角的顶配描写。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嘴唇薄薄的,哪怕昏迷着,都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疏离感。
我探了探他的鼻息,还好,热乎的。
正当我准备打急救电话时,他眼睫毛颤了颤,居然醒了。
他那双漆黑的眸子在雨夜里显得格外深邃,他看了看我,又茫然地看了看四周,眼神干净得像一张白纸。然后,他张了张嘴,声音沙哑又好听:“我……是谁?”
哦豁。
还真是失忆。
这梗用烂了啊,朋友。
2
我看着他那张帅得人神共愤的脸,和那双写满“我是谁我在哪”的迷茫眼睛,一时间竟不知该先吐槽这老掉牙的剧情,还是先报警。
“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记得吗?”我耐着性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