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绑架的第八天,警察破门而入时,我正数着天花板上第537条裂缝。
“别动!警察!”
我没动。不是因为我听话,而是因为我根本动不了——手脚被铁丝捆着,嘴里塞着不知道哪个混蛋的臭袜子,七天七夜没正经吃过东西,连抬眼皮都费劲。
“受害者在这里!还活着!”一个年轻警察喊道,手电筒的光扫过我脸上。
活着?这定义可真宽泛。要我说,比死人多口气罢了。
领队的警官蹲下来,小心地剪断我手腕上的铁丝。“没事了,孩子,你安全了。”
他的声音很温和,让我想起我爹——如果我不是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话。
他们把我抬上救护车时,我才发现自己原来在城郊的一个废弃仓库里。离市中心不过二十公里,却好像另一个世界。七天前,我就是在这里附近被绑架的,当时正要去给我青梅竹马的林小雨买生日蛋糕。
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刺鼻得很。医生护士围着我转,说我营养不良、脱水、多处软组织挫伤,还有“需要进一步评估的心理创伤”。
心理创伤?他们要是被五个蒙面人用各种“创意方式”折磨七天七夜,也会有点“心理创伤”的。
警察来做笔录,我尽可能配合。但说实话,我根本不知道是谁绑架了我,为什么选中我。他们从来没提赎金,只是翻来覆去问一个问题:
“东西在哪?”
我问什么东西,他们就换着花样折磨我。电击、水淹、针扎,甚至还有一次拿蚂蚁窝放我身上——这帮人肯定是从变态电影学院毕业的。
“记不清没关系,慢慢来。”做笔录的女警温柔地说,她胸牌上写着“赵晴”。
我倒是想快,可大脑一片空白。我就是个普通程序员,朝九晚九,房贷还到六十岁,最大的秘密是偷偷在床底下藏了五千块私房钱——连这都让我女朋友林小雨翻出来充公了。
说到林小雨...
“我女朋友知道吗?”我问警察。
赵晴愣了一下,“按照规定,我们已经通知了直系亲属...”
“我是孤儿。”我打断她,“只有林小雨,我女朋友。”
病房里忽然安静下来。几个警察交换了一下眼神。
“林小姐已经在来的路上了。”最后赵晴说。
门被推开时,我正试图用吸管喝口水而不洒到身上——手抖得跟帕金森似的。
“张扬!”
这声音我听了二十八年,从幼儿园她抢我糖果开始,到上大学她帮我写情书给别的女生(后来发现是愚人节玩笑),再到工作后每天早晨叫我起床的闹铃录音都是她的声音。
林小雨冲进病房,眼睛肿得像核桃,一看就是哭了很久。她扑到我床边,又突然停住,好像怕碰碎了我。
“轻点轻点,”我开玩笑,“刚拼好的,零件还不牢靠。”
她没笑,只是盯着我看,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这是我第一次见她哭成这样——包括那次她最喜欢的口红断了的时候。
“对不起,”她哽咽着,“我应该那天和你一起去买蛋糕的...”
我想伸手拍拍她,但胳膊抬到一半就无力地垂下了。“得了吧,你那天不是要做美容吗?比我的命重要多了。”
这本是我们之间的老玩笑,但她哭得更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