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胡子总是在不住地长,像春雨后的野草,有着愈长愈茂盛的势头。清晨对着镜子,锋利的刀片划过皮肤,留下光滑的痕迹,可到了下午,青黑色的胡渣就又顽固地探出头来,在下巴上铺开一片细密的阴影。
父亲对此总是笑着,用他那宽厚的手掌摸摸自己浓密的络腮胡,再拍拍我的肩:“你是我儿子,胡子当然也像我喽!”他的笑声在客厅里回荡,带着几分得意,几分戏谑。我望着镜中与他越发相似的脸庞,抬头仰望天空,轻叹一声:“这辈子我算是完了......”
父亲的胡子是我童年记忆里最鲜明的标志之一。记得小时候,他总喜欢用新长出的胡渣蹭我的脸,那刺痒的触感让我咯咯直笑,在沙发上扭成一团。母亲在一旁看着,眼中带着温柔的光。那时的父亲,在我眼中如山般巍峨,而那浓密的胡子,则是这座山上最茂盛的森林。
一、零五年的夏天
当我仍旧在回忆零五年的夏天时,时光却一晃来到了二零二五年。
零五年的夏天是什么味道的?是冰镇西瓜的清甜,是汗水的咸涩,是午后的暴雨过后泥土的芬芳。那一年,我十六岁,世界在我面前刚刚展开它的一角,每一条道路都通向未知的远方。
那个夏天的阳光总是很好,透过梧桐树叶的缝隙,在柏油路上洒下斑驳的光影。我和几个好友骑着自行车在城市里穿梭,车铃叮当作响,惊起路边的麻雀。我们总是停在街角那家老旧的冷饮店前,老板是个慈祥的老伯,眼角有很深的皱纹,笑起来像一朵盛开的菊花。他做的酸梅汤是全市最好喝的,乌梅、山楂、甘草的味道完美地融合在一起,酸甜适中,冰凉爽口。我们常常坐在店门口的小板凳上,一口气喝下大半杯,然后满足地叹一口气,任由那凉意从喉咙一路滑到胃里,驱散夏日的燥热。
“将来你想做什么?”好友小航问我,眼睛在阳光下眯成一条缝。
“我不知道。”我老实回答,用吸管搅动着杯子里所剩不多的酸梅汤,“也许当个作家,到处走走,写写看到的东西。”
“那得多累啊。”小航摇摇头,“我想当个摄影师,拍下世界上所有的美景。”
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未来的形状在话语间慢慢勾勒,虽然模糊,却充满了无限可能。阳光晒得我们的皮肤发烫,汗水顺着额角滑落,但谁也不想躲进阴凉里。那是青春特有的热情,仿佛能抵挡一切炎热。
那个夏天,我还第一次注意到了隔壁班的女孩。她叫林薇,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和明亮的眼睛,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每次在走廊里遇见,我的心都会漏跳一拍,然后加速狂跳。我收集了所有关于她的信息:她喜欢看星空,最爱读张爱玲的小说,成绩很好,尤其是语文。我甚至写了一封情书,改了又改,誊抄了无数次,最终却还是没有勇气送出去。那封信至今还躺在我旧书桌的抽屉里,纸张已经微微发黄,墨水的味道也淡去了。
零五年的夏天,就在这样的懵懂、憧憬和无所事事中慢慢流逝。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就像那条街上的梧桐树,年年都会绿满枝头。
二、零五年的回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