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我还丧心病狂地在合同里预留了一条:允许K.O.在合作直播中,即兴吐槽甲方,次数不超过三次。
我将这份方案,匿名提交到了项目组的公共邮箱。
然后,等待审判。
审判来得很快。
第二天下午,K.O.的社交媒体账号,更新了一条动态。
没有长篇大论,没有毒舌嘲讽。
只有四个字。
“有点意思。”
整个公司,轰动了。
季然立刻召开紧急会议。
他将我的那份“匿名”方案投上大屏幕。
“这是谁写的?”
没人作声。
我低着头,假装在研究桌上的木纹。
“不管是谁,”季然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兴奋,“从现在开始,这个方案就是我们的总纲!”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最后定格在我身上。
“之后所有关于K.O.的决策,都必须先听取宁悠的意见。”
那一刻,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
不再是同情,不再是看戏。
而是惊讶,是不解,是敬畏。
我第一次,在会议上,成为了焦点。
以一种我从未设想过的方式。
第五章:隔空斗法
我升职了。
虽然名义上还是个小小的数据分析师,但在“攻克K.O.”这个项目里,我成了事实上的“总顾问”。
季然给了我最高权限。
我的工位,也从角落搬到了离他办公室最近的地方。
方便他随时“垂询”。
于是,我开始了精神分裂般的双面生活。
白天,我是宁悠。
晚上,我是K.O.。
项目组的会议室里。
K.O.的官方联络人(我的小号)发来一句回复:“分成模式太老套。”
季然和市场部总监愁眉不展。
“什么意思?她想要多少?”
“难道要一口价买断?”
我默默地喝了口水,淡淡开口。
“她的意思是,她不想要固定分成。”
“她想要与最终的活动效果挂钩的阶梯式分成。”
“这能保证她对合作有更大的掌控权,也能刺激她投入更多。”
季然将信将疑地看了我一眼,最终还是采纳了。
“就按她说的办。”
果然,新方案发过去后,对方很快回复:“可以谈。”
到了晚上,轮到K.eO.出招。
公司法务部发去一份严谨得像教科书的合同草案。
我扫了一眼,挑出其中一个关于知识产权归属的条款,截图,打码,发到社交媒体上。
配文:“想让我签霸王条款?当我法盲还是当我的粉丝法盲?来,懂法的家人们,帮我解读一下这是什么水平。”
一石激起千层浪。
我的粉丝里,藏龙卧虎。
不到半小时,该条款就被扒得底裤都不剩。
“这是陷阱!签了以后K.O.的所有二创都可能算公司的!”
“资本家心真脏!”
舆论瞬间爆炸,公司的公关部电话被打爆。
第二天,季然顶着两个黑眼圈,气急败坏地把我叫进办公室。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把平板拍在桌上,上面全是骂公司的新闻。
我冷静地指出合同中的问题,并给出了滴水不漏的修改建议。
“把‘所有’改成‘本次合作相关的’,再加一条‘不影响非商业二创’的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