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了我半条命,剩下半条我等他还
姐姐死在为我退婚的那天。
凶手是权倾朝野的摄政王,也是她曾舍命救过的少年。
他轻笑:「蝼蚁也配讨恩情?」
后来我掀翻他的王朝,将断剑抵在他喉间:
「现在配了吗?」
他却望着我脸上与姐姐三分相似的痣癫狂低笑:
「你终于…回来取另外半条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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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阿姐从王府回来时,衫子是破的,唇角的血擦了又涌出来,可眼睛却亮得骇人。
她冰凉的手攥着我,一字一句像砸在冰面上:“囡囡,婚退了。从今往后,你不再是淮阴侯府的奴婢,也不是他摄政王随便一句话就能塞给人的玩物。你是自由身。”
我浑身发抖,看着她散乱的鬓发,喉头堵着腥甜:“他怎么敢……阿姐,你救过他的命!”
三年前大雪夜,阿姐把他从乱葬岗背回来。那少年浑身是血,攥着阿姐的衣袖不肯放,呓语般喊“姐姐”。
如今,他是权倾朝野的摄政王,萧绝。
阿姐扯了扯嘴角,那笑比哭还难看,声音轻得像蚊虫:“恩情?他说……蝼蚁也配讨恩情?”
话音砸进我耳里,冰锥一般。
第二日,阿姐的尸体被扔在侯府后门的乱草堆里。
像丢一袋无用的垃圾。
他们说,是失足落水。
可我知道,是萧绝。
是我那桩该死的、被他随口赏赐给下属的婚约,引来了阿姐的据理力争,也引来了她的杀身之祸。
我跪在泥泞里,抱起阿姐冰冷的身子,她颈间还有一道模糊的指痕。
那一刻,我心里有什么东西,跟着一块儿死了,又有什么东西,在灰烬里狰狞着破土而出。
阿姐,这恩情,他不认,我们便换个方式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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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足以让一个卑微的侯府婢女,爬上权力的尸山。
我在最肮脏的泥潭里挣扎过,给最显赫的贵人当过刀,也在最酷烈的边关饮过血。
他们叫我“罗刹女将军”。
皇帝老儿垂死,龙榻前,我带着边关十万铁骑的煞气,一步一个血脚印,走到最前面。
身后,是我扶持的小太子。
面前,是脸色铁青的萧绝。
他的权柄,被我一根根掰断,他的党羽,被我一个个剪除。
金銮殿上,他仍是摄政王,却早已被架空。
宫变那夜,火把将天空烧成血色。他身边的死士一个个倒下,最后,只剩他一人,白衣染血,立在玉阶尽头,像一尊将倾的玉像。
我踏着昔日仇敌的鲜血走过去,甲胄冰冷,手中是一柄崩了口的断剑,抵上他温热的喉间。
血珠,立刻沁了出来。
“萧王爷,”我的声音淬了十年的冰,再无半分昔日软弱,“现在,配讨那份恩情了么?”
他却不看那要命的剑锋,只是一寸寸抬起眼。
火光跃动在他深不见底的眸子里,他死死盯着我的脸,最终,目光胶着在我右眼下方——那颗与阿姐三分相似的小痣上。
没有恐惧,没有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