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甜。
我还在回味这鲜美的血,恩人往我手里塞了个公文包就要继续躺床,临了不忘嘱咐:“记住一点,别理林长旭那条狗。”
我虽然好奇林长旭是谁,为何恩人称他为狗,但眼看时间来不及,还是提着公文包奔向了地铁站。
刚到公司,就感受到浓烈的紧张气氛。身为蚊子精的我穿梭在一片香喷喷的“预备粮”中,与我的预备粮们打招呼,真是个新鲜体验。
刚新鲜了两秒,就被一位身着剪裁得体灰黑色西装的男人叫住了。
“贝贝,中午一起吃饭?”
??
我堂堂七尺男儿,不对,我的恩人堂堂七尺男儿,竟然叫贝贝?
气氛有些尴尬,我不知道该不该答应。想来知道林慕叫贝贝的应当是很亲近的人,不答应也不太合适。
“啊哈哈,好啊。”我挠了挠头。
对面的男人局促的脸上露出一丝惊讶:“你,你答应了?”
“啊哈哈,是啊。”我茫然点头。
眼前的男人从惊愕转变为欣喜。
我转身走向林慕的工位,咕哝道:“林慕是很孤僻吗?和别人吃个饭都能让人乐成这样?”
一上午很快过去,虽然操作起来手脚有些不协调,但大家都很照顾我,没出什么状况。
中午,早上那个男人敲了敲我的桌面:“中午想吃什么?”
同事四散开来,眼神流转间还在往这边瞥。
“鸭血粉丝汤吧。”我之前看林慕点过外卖,他吃得很香。
那男人犹豫片刻,还是同意了。
鸭血粉丝汤冒着热气被端上来,切成小方块的鸭血混着鸭肠泡在剔透的汤中,光看着就让我这只好蚊心动不已。
“很好吃啊,你怎么不吃?”我问对面坐着一丝不苟、纹丝不动,与鸭血店格格不入的男人。
“我不喜欢吃鸭血...”
“我把鸭血夹走,你吃吧。”
对面的男人有些愕然,嘴角抽了抽,拿起一次性筷子挑着粉丝往嘴里送。
“诶,烫啊。”
他翘了翘嘴角,眼眶却红了。
有这么难吃吗?
平平无奇的一天过去,总算能回家了。
“我回来啦!”
林慕的脸已经好了不少,正抖着腿刷微博:“怎么样,打工人?”
“啊,挺好的。”
“我们打个商量,以后你每天都帮我上班,我给你供血,如何?”林慕的手搭在我肩上象征性地捏了两下。
“行啊,好说好说,友情价999滴血不讲价。”我拍拍他的手。
他一下子跳开:“你吸干我得了。”
“哪能呢,我一定会可持续发展的,一次性吸完多没意思。”我阴恻恻地笑着,作势要往林慕身上扑。
林慕一避,脚勾在床脚,就要往床上倒。
我一下子拦住他的腰,但没想到林慕这么沉,一人一蚊“咚”地跌在床上,四目相对。
林慕的脸肉眼可见地变红了。
“你脸红了。”我摸了两把他红扑扑的脸颊,有点烫。
“你胡说,你长得这么普通,身材这么干瘪,我会脸红才怪。”
我发誓,我虽然长得不如狐狸一族娇媚,不如花精一族纯美,但还是有点看头的。至于身材,这叫做国际范模特身材,林慕这个不懂欣赏的臭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