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那时的自己暗暗发誓,一定要努力赚钱,给她买下来。

可惜自己省吃俭用,打零工赚的钱,到现在也只凑够了零头。

秦风暗自苦笑一声,松开了苏晴的手,失落的转身离开。

身后传来张扬的嗤笑声,一个只会唱歌的穷小子,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

就你这个样子,还想和我抢女人!

听见张扬羞辱自己的话,秦风握了握拳头,很想回头给他一拳!

然而冷静下来,秦风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同时心中暗暗发誓,自己一定要靠音乐,走出一片天地!

苏晴,希望你以后不要后悔!

那天晚上,秦风没有回宿舍。

他在学校后门的小酒馆里点了一碟花生、一盘毛豆,还有一瓶二锅头。

辛辣的酒液滑过喉咙,烧得食道生疼,却压不住心里的苦涩。

他想起和苏晴的第一次约会,也是在这家小酒馆,她笑着说“你唱歌真好听,以后要唱给我一个人听”。

想起他生日时,苏晴用攒了一个月的生活费给他买了一把新吉他。

想起他在艺术团第一次演出紧张到忘词,是苏晴在台下比着加油的手势,眼神里全是鼓励……

四年的感情,说散就散,只因为他给不了她想要的物质生活。

“操!”

秦风猛地灌下一大口酒,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他抓起桌上的纸笔,手指因为醉酒而颤抖,却凭着一股冲动,写下了第一句歌词:“清风掠过窗台,带走最后一片期待……”

脑海里的旋律像潮水般涌来,和着心跳的节奏,和着酒精带来的眩晕,他一笔一划地写着,把所有的痛苦、不甘、不舍都融进歌词里。

酒馆老板看着他通红的眼睛,摇了摇头,心中暗叹又是一个为情所伤之人。

直到凌晨三点,小酒馆要打烊了,秦风才踉跄着站起来。

纸上已经写满了歌词,歌名被他圈了又圈——《清风》。

他把纸小心翼翼地折好,揣进怀里,像抱着一件稀世珍宝。

回到宿舍,室友们都睡熟了。

秦风没有开灯,摸黑坐在书桌前,抱起吉他,按照脑海里的旋律弹了起来。

沙哑的嗓音在寂静的宿舍里响起,带着浓浓的鼻音,却格外动人。

睡在对面的室友王斌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说:“风哥,你写的?真他妈好听……”

秦风没有说话,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弹着、唱着,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手指磨出了红印,嗓子也哑得说不出话。

接下来的几天,秦风像变了个人。

他不再去艺术团排练,也不再和同学出去玩,每天除了上课,就是躲在宿舍里打磨《清风》的旋律,修改歌词里的细节。

王斌看着他日渐消瘦的脸,劝道:“风哥,别太钻牛角尖了,不就是个女人吗?不值得。”

秦风只是笑了笑:“不是为了她,是为了我自己。”

一周后,学校举办了由数个高校联合举办的“校园歌手大赛”,李娜找到秦风,邀请他参赛:

秦风,这次比赛,有不少其他学校的音乐才子,他们纷纷叫嚣着要拿冠军!

我们学校也就你的嗓音能够胜他们一筹,赶紧报名,来挫挫他们的锐气!

秦风犹豫了一下,想起怀里的《清风》,点了点头,我会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