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刺耳的“嘎吱”声,像是用指甲在挠黑板。

我面无表情地录下了这一切。

同时,我也拿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物业管家在我的“法律熏陶”和“礼貌请求”下,终于扛不住,把803房东的电话号码,私下发给了我。

房东姓李,听声音是个中年男人。

我没有立刻打电话。

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手里的牌,还不够分量。

我需要一个王炸。

这个王炸,就是法院的判例。

光有法条,只能吓唬吓唬法盲。

但一个活生生的,因为同样的事情,被告上法庭,并且败诉赔钱的案例,才具有真正的杀伤力。

它能让所有心存侥幸的人,看到最坏的后果。

我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关键词“噪音扰民”、“相邻权纠纷”。

找到了几十个案例。

我从中,筛选出了一个最合适的。

案情

原告王某,诉被告张某,长期制造噪音,影响其正常休息。

噪音来源:被告家两个未成年子女的跑跳声。

法院审理:法院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原告家中的噪音进行了检测,认定其超过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

判决结果:判令被告张某,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原告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完美。

案情和我这里的情况,高度相似。

有理有据,有检测报告,有明确的赔偿金额。

这就是我需要的王炸。

我把这份判决书的网页链接,复制了下来。

同时,截取了其中最关键的几段,做成了图片。

“委托第三方检测”、“超过国家标准”、“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字字诛心。

做完这一切,我再次点开了业主群。

群里,风平浪静。

大家都很有默契地,不再提这件事。

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

我打破了这份虚假的和平。

我没有艾特任何人。

只是默默地,把那个判例的链接,和几张关键截图,发到了群里。

然后,配上了一段文字。

“给大家分享一个法院的公开判例。同样是邻里噪音纠纷,案情也很有代表性。法院最终支持了受害方的诉求,判决噪音制造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看来,‘孩子小’并不能成为打扰邻居的理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的语气,平静得像在做学术分享。

但每一个字,都是射向803的子弹。

这颗“炸弹”的威力,比之前的民法典,要大得多。

如果说,民法典是理论指导。

那这份判决书,就是实践成果。

它赤裸裸地告诉所有人:这件事,如果闹上法庭,你会输,而且会赔钱。

链接和图片发出去后,群里死一般的寂静。

没有人敢出来评论。

无论是“安安妈”的友军,还是和稀泥的物业。

都选择了沉默。

因为,他们没法反驳。

这是法院的判决,是国家司法机关的认定。

谁反驳,谁就是在挑战国家的司法权威。

这个帽子,没人敢戴。

我等了十分钟。

“安安妈”没有出现。

她的“友军”们,也把头埋进了沙子里。

很好。

威慑的目的,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