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团宠修仙文路人甲二十年后,我选择放弃救赎狐狸精男配。
原女主在修仙路上笑纳三界美男,其中便有一位魅惑众生的狐族少年听铃。
我原先并不打算插进原女主的集邮大计,可我没预料到,我救下的被火烧得奄奄一息的丑狐狸就是听铃。
某天起夜,身边的毛茸茸突然变成了身材劲爆的巧克力黑皮兽人美少年。
美少年迷迷瞪瞪,习惯性地用额头蹭了蹭我的脸颊。
狐狸很上道,许是顾及到我的人类身份,怕吓到我。
白天时还是维持着动物形态,夜里睡觉时才会偷偷变出人形给我热炕头。
想到原文里,他为保护原女主而尸骨无存的下场,我下定决心为他改写结局。
或许是剧情使然,不论我如何刻意带听铃避着原女主,他们还是相遇了。
打那以后,听铃隔三岔五就跑出门,回来时身上总带着原女主的灵力气息。
我深知沉没成本不参与重大决策,于是选择放弃插手听铃的命运。
我把听铃放归山林,然后在回家路上顺手捡了只小黑猫,美滋滋地搂着睡觉。
睡到一半被热醒,睁眼一看,竟是兽人形态的听铃钻到我被窝里抱着我嘤嘤抽泣,两只耳朵委屈地耸动。
「人甲姐姐,你为什么不要我了,是不是那只小黑猫给你下了蛊。」
「没见过那么会勾引人的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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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成了团宠修仙文里的路人甲。
女主是娇俏蛮横的仙门世家小姐陆明珠,打小便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说她是周围所有人的掌上明珠都不为过。
全文都围绕着陆明珠笑纳书中角色这一主要剧情而展开。
不论最开始看陆明珠顺眼不顺眼,有没有利益冲突,最后都会成为陆明珠三万八千平后宫中的一员。
如果有遗漏,那一定是这个角色还没到收入后宫的节点就下线了。
作者一看就是陆明珠亲妈。
但都与我无关。
我姓路,名人甲。
这个名字是我阿娘路云卿给我取的,我穿到这具身体里的时候,这具身体才三岁。
一开始,我觉得这个名字的离谱程度堪比在末世公路文里抽到摇摇车载具,还要求能苟到大结局一样。
但后来听到阿娘的话后我就释然了。
人甲人甲,意思便是人群里甲等的存在。
她在画舫和酒楼里弹了一辈子琵琶,就得了我一个女儿。
她特希望我能成为高飞的凤凰,弹琵琶赚来的那几个子儿全让我上学和修炼霍霍没了。
可我补习班上了不少,结果还是挺不如人意的。
大概是没这个资质吧。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阿娘应该终于死心了。
她往我求学问道的地方寄了一封信,告诉我不想读不想修炼就回家吧,拥有快乐和自由也可以是人群里甲等的存在。
很多人呢,既不快乐,也不自由。
收到这封信的我飘飘欲仙,卷了铺盖欢天喜地回家去了。
由于我的先天条件不足,吸纳灵气的效率很低。
到现在为止我也还没学会御剑,更没学会缩地成寸。
坐骑呢也不发给我这样默默无闻的外门弟子。
我只好先走陆路再转水路,折腾了一段时日才回到家。
回到家以后才发现,我娘在我到家的前一日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