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响,重生。
这是我第327次,站在闺蜜林薇的尸体旁,手中握着杀她的刀。
雨水冲刷着刀上的血,也冲开了她紧握的掌心——里面赫然躺着一枚刻着“G.Y.”的铂金袖扣。
那是我送给我未婚夫顾渊的周年礼物。
前世深情为我收尸的他,竟是今生一次次将我推回地狱的真凶。
“顾渊,”我对着虚空狞笑咽下血泪:“再看下去,下次就该我猎杀你了。”
第1章
冰冷的枪管抵住我的后脑。
这是我第……多少次要死了?记不清了。
一百次?还是两百次?
意识消亡的最后一秒,我听见的总是顾渊撕心裂肺的哭喊:“晚晚!我的晚晚!”
可笑吧。
前世我就是被这深情的假象骗了,才会落得家破人亡,最后“意外”惨死在天桥下,像条无人问津的野狗。
而此刻为我“悲痛欲绝”的他,正是亲手把我推入这无尽轮回地狱的魔鬼。
“砰——”
剧痛炸开。
然后——
雨水的腥气混杂着铁锈的恶心味道,猛地灌入我的鼻腔。
我再一次,直挺挺地站在了这间废弃工厂的中央。
冰冷的雨水瞬间浇透了我的头发和单薄的衣衫,黏腻地贴在皮肤上。
右手沉甸甸的,我甚至不用低头去看,就知道自己正握着一把沾着温热液体的尖刀。
脚边是我最好的闺蜜林薇。
她漂亮的杏眼瞪得极大,写满了惊恐和不甘,死死地盯着我。
鲜血从她心口的窟窿里汩汩冒出,被雨水晕开在我脚下蜿蜒成一条淡粉色的小溪。
远处警笛声像索命的号角,由远及近精准得如同掐着表。
来了。
我闭上眼,连挣扎都懒得再挣扎一次。
第一次经历这一切时,我吓得魂飞魄散,扔了刀抱着林薇尚有余温的身体哭喊:“不是我!薇薇你醒醒!不是我啊!”
警察冲进来,看到的是手持凶器、满身是血、状若疯癫的我。
证据?凶器上有我完整的指纹。
监控?(虽然坏了,但逻辑上)显示只有我和林薇先后进入工厂。
动机?有人匿名举报我因嫉妒她与顾渊关系亲密而心生杀机。
完美闭环的铁案。
第二次,我试图逃跑,结果没跑出两百米就被绊倒抓获罪加一等。
第三次,我声嘶力竭地辩解,换来的只是警察冰冷的眼神和更粗暴的对待。
第十次,我见到了闻讯赶来的顾渊。他西装革履冲开人群,看到“凶手”是我和林薇的尸体时,他脸上的震惊与痛苦逼真得能拿奥斯卡小金人。
他扑过来想抱住我,被警察拦住只能红着眼眶对我嘶吼:“为什么?!晚晚!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薇薇是你最好的朋友啊!”
那一刻我甚至真的产生了一丝怀疑:难道是我梦游了?或者有双重人格?
……直到我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然后又一次回到这个雨夜。
第一百次。
我已经能面无表情地计算着时间:距离警车赶到,还有三分四十七秒。
我甚至研究过林薇伤口的角度和深度,推断凶手是个左撇子力度很大,带着一击毙命的狠绝。
而我是个右撇子,但这有什么用呢?每一次开庭,我都会情绪失控地喊着“左撇子!查左撇子!”,被法官和陪审团当作精神错乱的垂死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