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夫君白天审案,我在夜晚杀人。

我叫沈盛乐,夫君是大理寺卿陆景齐。

外人都说我们是天作之合——他是断案如神的朝廷命官,我是温婉贤淑的世家贵女。

白日里,夫君去大理寺审那些鸡鸣狗盗、作奸犯科之徒,我处理后宅琐事;夜里,他伏案批卷时,我会在一旁捻针绣花,听他低声抱怨今日案牍繁杂。

只是没人知道,每到更深人静,等陆景齐睡熟后,我会换上一身玄衣,腰间别着那把淬了寒铁的短刀杀人。

从小便发现,我对鲜血和弑杀有着特殊的偏好。世家里面也有很多腌臜事,有这一点小癖好,其实算不得大事。只是我有自己的原则,我不杀好人。

我杀的人,都该杀。

1

上个月,我杀了张屠户。

他赌输了钱,就把自己的发妻活活打死,又伪造了意外跌伤的假象。

陆景齐审案时,苦于没有证人,最终只判了他流放三千里。

可我亲眼看见,张屠户流放前,还在大牢里笑着跟狱卒吹嘘,说等他回来,还要再买个女人。

那晚,我在他流放的必经之路上等着,短刀刺入他心脏时,他眼里的惊恐,比他妻子死时的绝望,廉价多了。

上周,我杀了李秀才。

他表面上文质彬彬,暗地里却诱骗了好几个贫苦人家的女儿,玩腻了就卖到外地,有个姑娘不从,被他推下河淹死了。

陆景齐查到他头上时,他竟凭着一张巧嘴,反咬是姑娘们自愿,最终只罚了些银子了事。我在他去青楼的路上截住他,他临死前还在喊“我是读书人,你不能杀我”。

每次杀人回来,我都会仔细清洗短刀上的血迹,再把玄衣藏在衣柜最底层的暗格里。

2

陆景齐是个工作狂,从不管后宅之事,我又把后宅管的井井有条,所以,有时府里的下人看到我的血衣,我的短刀也不会多说什么,而且我杀的是一条条“该杀”的人命,更不会有人会去讨要那些该死人的正义。

有次晚膳,他提起近日京城接连出现的“无名尸案”,眉头紧锁:“这些死者虽有劣迹,可自有朝廷律法惩治,凶手这般私刑杀人,与暴徒何异?”

我端着汤碗的手顿了顿,轻声问:“若是律法管不了呢?那些人作恶多端,却因证据不足或权势庇护,得以逍遥法外,难道就该让他们继续害人?”

陆景齐放下筷子,看着我,眼神严肃:“乐娘,你是女子,心思软,容易同情受害者。可律法是底线,即便有疏漏,也该由朝廷完善,而非个人逞凶。杀人犯就是杀人犯,无论其动机如何,都不值得惋惜。”

我看着他眼中的坚定,忽然觉得我们之间隔了一层厚厚的墙。

他信律法,信公正,可我见过太多律法照不到的黑暗——那些受害者的眼泪,那些凶手的嚣张,像一根根刺,扎在我心里。

我没再反驳,只是低头喝着汤,汤是温的,可我心里却毫无波澜。夫君白天在大理寺判案,晚上也会带来一些难判的案子,写案子的分析。我有时会看看,有哪些可以让我杀了了之的。然后,我在夜里杀人,生活和谐的不得了。

3

秘密被揭开的那天,是个雨夜。

我杀了户部侍郎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