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可或许是天煞孤星的命格作祟,我终究听不进她的劝告。

等我回家时,围着的宾客已经散去。

季明远喝得酩酊大醉,脚步虚浮,对我说:「江烬雪,我就知道你识大体。以后你和绾月要好好相处,别让我的后宅生乱。」

「你可别耍心眼,她是狐仙,取你心肝易如反掌,到时候休怪我没提醒你。」

婆母皱了皱眉,欲言又止。

回家路上,我已听人议论,如今婆母贵为状元郎之母,再瞧不上我这「泥腿子」,嫌我拖累她儿子。

我这天煞孤星的命格,本就是她的心病。

从前无人愿嫁季明远这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穷书生,她不得已接纳我。

如今儿子飞黄腾达,我便成了该被抛弃的旧物。

即便我日夜织布、缝补洗衣、种田挖野菜,辛苦赚钱。

即便我如侍奉亲母般,在她生病时彻夜守候,也换不来她半分真心。

她落魄时需要我,如今「瘸腿病愈」,自然将我弃若敝履 。

4

在路上时,我就已想好说辞。

准备以最乖巧、低眉顺眼的姿态向季明远索要休书。

季明远皱起眉头呵斥道:「你在说什么胡话?」

「今日我大喜,不和你计较,就当我没听见,去做你该做的事吧。」

一旁的狐仙苏绾月明眸皓齿,笑盈盈地歪着头打量我,似乎对我的举动充满好奇。

婆母的神情瞬间由阴沉转为欣喜。

我的主动离开,恰如解了她的心头大患。

原以为我会如狗皮膏药般纠缠不休,此刻见我如此知趣,季明远刚进房间,她便急忙凑过来。

低声说:「你且等着,我这就去找先生写休书。」

「看在你懂事的份上,钱财方面定不会亏待你。」

「以后明远进朝为官,随便一顿饭钱都够你花上一两年,断然不会短了你的。」

婆母这番话,我已不再相信。

曾经她也说过,季明远娶我是他家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还发誓若季明远高中后负我,定会打断他的腿。

可如今,这些话都成了笑话。

这时,苏绾月从华贵的绫罗衣衫中掏出一锭金子,稍作犹豫后换成银子递给我,柔声道:「这些钱你先拿着用,不够了再来找我。」

「毕竟我占了你的位置。」

我有些意外,不自觉对她笑了笑。

这个抢走我丈夫的狐仙,似乎并不像我想象中那般恶毒。

比起翻脸无情的婆母和季明远,她甚至还多了几分人情味。

5

婆母找来的先生很快就起草好了休书,满意地看了一遍,虽然她不识字。

季明远从屋里出来时,手里攥着休书,神色阴沉:「你就非要让我不痛快?」

「发什么小性子!」

「明知道我不是那种飞黄腾达就抛弃糟糠之妻的人,却非要触我霉头,拿休书来逼我?」

如今的季明远已是状元郎,不再是从前被我供着的落魄书生。

他说起话来盛气凌人,再不会像从前那样低声哄我,主动承认错误。

服软的那个人就必须得是我了。

他将笔悬在休书之上,迟迟未落笔,冷声道:「你当真要耍小性子,放弃这唾手可得的富贵?」

「我现在可是状元郎!你知道状元郎意味着什么吗?日后我是要位极人臣的!你懂什么是荣华富贵的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