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我心里她才是佛学正统。
清晨,我准备去找顾锦月好好聊一聊,我不相信她不爱我了。
如果……她真的厌烦我了,我可以离开,我只希望她能幸福。
我们是家人啊。
书房门口,正当我要敲门时,门缝里传来细微的交谈声。
“月月,如果小琛不愿意继续换血的话,就算了吧,我不想你和他吵架,生气对孩子不好。”
“麦克,你放心吧,他就算不愿意,我绑也要把他绑过去。”
“要我说,你还是太善良了,是你资助了他,他就该回报你,在我们辛巴族不服从的人会将他关在山洞里圈养起来,直到他听话为止。”
果然麦克在背后挑拨离间,可我只在意顾锦月的想法。
安静了几秒后,顾锦月开口了。
“嗯,如果他真的不听话的话,我会把他关在地下室好好调 教的。”
心脏被无形的手狠狠一攥,痛入骨髓。
“嗷呜”一声,小白蹭我的腿摇尾巴。
里面的人警觉了起来,朝着门口望过来。
“谁在外面!”
4
我抱着狗狗躲到了隔间,可一个没抱住,小白窜了出去,龇牙咧嘴地吠叫,它不喜欢麦克,从他第一天进门时,就被顾锦月关在了狗笼子。
小白撕咬着麦克的裤腿,被一脚踹开了。
“狗随主人!李沐琛养的狗也那么讨厌!”
顾锦月拉回有些生气的麦克,“算了,跟狗计较什么?”
等他们进了书房,我才敢去抱回躲在墙角里呜咽的小白。
在顾锦月领回十七岁的我后,她买了一只萨摩耶给我。
“小琛,以后我和小白都是你的家人了。”
我泪流满面,以为拥有了幸福,却发现幸福稍纵即逝。
我写好了离别信,开始整理自己的行李。
既然顾锦月对我已经厌弃到只剩下利用了,那我也没有留下的必要了。
那本日记我撕开后扔进了碎纸机里,轰鸣间,那颗炽 热的少年心也被绞得粉碎。
保姆张妈喊我去楼上吃饭,我推拒了。
可她又来喊了第二遍。
“张妈,我有点不舒服,真的不想吃了。”
她有些为难地站在门口,“琛少爷,是小姐特意嘱咐的,我不好交代……”
我忍着烦躁起身,去了餐厅。
饭桌上的气氛极其诡异,麦克热情地喊我一起吃饭,顾锦月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小琛,你尝尝这道菜,是麦克按照他们部落里的做法做的。”
我谨慎地咽下那一块色泽金黄的肉,味道确实还不错,但是又说不上来的奇怪。
“对啊,小琛,我们以后是一家人了,这杯我敬你!一饮泯恩仇!”
麦克豪爽地喝下一杯酒,他夹起一块肉放在我碗里。
“这肉啊,特别劲道弹牙,在我们部落里,越野的动物吃起来越爽口。”
筷子一抖,我忍不住看向他。
“这是什么肉?”
“狗肉啊,昨天咬我了我一口,我怕她有狂犬病,就炖了吃了,以毒攻毒。”
我不敢置信地看着这盘肉,又看向空空的狗笼。
胃里一阵翻涌,我将刚咽下的东西尽数吐了出来。
泪水从眼尾溢出,我看向顾锦月时,她淡定地吃着碗里的肉。
我的心如坠冰窟,我爱的顾锦月已经死了,那个清冷矜贵,让我痴迷的女人已经不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