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念缓缓地,走到他面前。
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神里,没有胜利的喜悦,只有冰冷的漠然。
“三十年前,京城‘百虫会’的总把头,是我父亲。”
她的声音,不大。
却像一颗惊雷,在所有人心中炸响。
“南派的‘听声辨虫’,北派的‘以药养虫’……”
“都是我陈家,玩剩下的东西。”
4.
陈家。
这个姓氏,对于筒子楼的居民来说,毫无意义。
但在京城的老炮儿圈子里,在那些玩鹰、玩狗、玩虫的爷们儿心中,却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存在。
三十年前的陈家,就是京城虫界的“天”。
而陈家的家主,陈淮安,就是唯一的“神”。
可惜,英雄末路。
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陈家一夜之间分崩离析。
陈淮安带着尚在襁褓中的女儿,销声匿迹。
有人说他死了。
有人说他金盆洗手,归隐田园了。
谁也没想到,三十年后,他的女儿,会以这样一种方式,出现在南城最破败的筒子楼里。
“你……你是陈淮安的女儿?”
黑狗的脸上,血色尽失。
他虽然是个不入流的地痞,但也听过老辈人讲起过陈家的传说。
据说,陈淮安养的虫,通人性,知进退,甚至能上阵杀敌。
他得罪的,竟然是这样一尊大佛的后人?
“现在,履行你的赌约吧。”
陈念的声音,没有任何情绪。
黑狗的身体,抖如筛糠。
让他当着全胡同人的面,给一个半大的孩子磕头,再自己掌嘴一百下?
那他以后,还怎么在这片儿混?
“怎么?想赖账?”
陈念的眼神,冷了下来。
她缓缓蹲下身,从地上,捡起那只已经死去的“红孩儿”的尸体。
她用两根手指,捏住蛐蛐的脑袋,轻轻一掰。
“咔嚓。”
蛐蛐那坚硬的头骨,竟被她硬生生掰开。
她将里面的东西,凑到黑狗眼前。
“看到了吗?”
黑狗定睛一看,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只见那小小的虫脑里,竟然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如同发丝一般的……白色线虫!
“这是‘缠心丝’,南洋那边传过来的一种蛊。”
陈念的声音,幽幽的,像来自地狱。
“中了这种蛊的虫,会变得异常狂暴,悍不畏死。但活不过七天。”
“你这只虫,是花大价钱,从一个姓刘的南方佬手里买的吧?”
黑狗的瞳孔,骤然紧缩!
她……她怎么知道?!
“那个人,是我父亲当年的叛徒。”
陈念将虫尸扔在地上,站起身。
“他教你的,只是皮毛。”
“而我,会的东西,比他多得多。”
“比如,让这种‘缠心丝’,在人脑子里,活下来。”
说完,她不再看黑狗一眼,转身就要走。
黑狗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