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他还在这里跟我讲夫妻共同财产。

多么可笑。

在他心里,我的婚前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们真正的共同财产,却成了他随时可以挪用给他妹妹的私产。

我一句话都不想跟他说。

直接挂断了电话。

他很快又打了过来,我不厌其烦地挂断,最后直接将他拉黑。

手机终于安静了。

我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看着这个我生活了三年的城市,第一次感到如此陌生。

这个我曾经以为是避风港的家,原来只是一个精心布置的陷阱。

而张浩,就是那个等着我掉进去,然后吸食我血肉的刽子手。

05

冻结了联名账户,只是第一步。

律师朋友提醒我,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才是最大的隐患。

那套房子,是我们结婚第二年买的。

当时买房,我爸妈心疼我,拿出了他们大半辈子的积蓄,支援了三十万。

张浩自己,东拼西凑只拿出了五万块。

可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

我至今还记得,当时张浩是怎么花言巧语地说服我的。

他说:“晚晚,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这才是我们的家啊。”

他说:“以后我们有了孩子,这房子就是我们共同奋斗的见证。”

现在想来,那些甜言蜜语,都像裹着蜜糖的毒药。

我从柜子深处翻出那个红色的购房合同和一堆票据,心里沉甸甸的。

朋友告诉我,虽然房本是两个人的名字,但只要我有当时我爸妈的转账记录,就能证明大部分首付款的出资方是我。

离婚的时候,法院会根据出资情况,在财产分割上对我有所倾斜。

我在一堆文件里翻找着,希望能找到当年的银行转账凭证。

突然,一个牛皮纸袋从文件夹里掉了出来。

袋子没有封口,里面装着几张纸。

我疑惑地打开,看清上面的标题后,整个人都愣住了。

那是一份《婚前财产赠与协议》。

协议的内容写得清清楚楚。

我父亲林建国,母亲王秀兰,自愿将三十万元人民币赠与女儿林晚个人,用于购买房产。

该笔款项属于对林晚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协议的末尾,有我爸妈的签名,还有当时在场的公证员的签名和盖章。

日期,正是在我们买房的前一天。

我的眼泪瞬间就涌了出来。

原来,我的爸妈早就为我铺好了后路。

他们嘴上不说,却用最实际的行动,保护着他们“泼出去”的女儿。

他们害怕我在婆家受委"屈,害怕我这个傻女儿被人算计,所以悄悄地给我留下了这个“杀手锏”。

我紧紧地攥着那份协议,纸张的边缘被我捏得发皱。

这不仅仅是一份文件。

这是我爸妈沉甸甸的爱,是我在这场战争中最坚硬的铠甲,也是我能够彻底翻盘的关键。

我擦干眼泪,心里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量。

张浩,你以为你算计好了一切。

你以为这套房子你占了大便宜。

你永远不会想到,我爸妈的智慧和远见,会让你所有的算盘都落空。

这套房子,绝大部分产权,都属于我一个人。

我看着窗外,天色渐晚。

胜券在握的感觉,让连日来的阴霾都消散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