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牵着三个孩子的手,站在入口处,感觉自己像个误入仙境的乞丐。 身上是咬牙租来的、最便宜的黑色小礼服裙,料子粗糙,款式老旧。脚上的高跟鞋磨得脚后跟生疼。脸上只抹了点最廉价的口红提气色,和周围那些妆容精致、珠光宝气的女士们比起来,寒酸得可怜。
三个小家伙倒是被我收拾得人模人样。大宝穿着小西装,打着领结,板着小脸,努力做出严肃的样子。二宝是格子小马甲配白衬衫,头发被我用水梳得服服帖帖,镜片后的大眼睛滴溜溜地转,好奇地打量着这个金碧辉煌的世界。小宝穿着背带裤和小衬衫,顶着一头柔软的卷毛,粉雕玉琢的小脸配上那个酒窝,像个真正的洋娃娃。他们三个紧紧挨着我,小手心都汗津津的,显然也被这阵仗震住了,暂时收起了“混世魔王”的本性,显得有些拘谨。
“妈妈…这里好亮…”小宝小声说,往我身后缩了缩。 “别怕。”我握紧他们的小手,低声安抚,目光却像雷达一样警惕地扫视着全场。心脏在胸腔里狂跳,手心全是冷汗。狂跳,手心全是冷汗。林砚在哪里?他会不会看到我们?那三个小崽子到底想干什么? “女士,需要饮料吗?”一个侍者端着托盘走过来,上面是晶莹剔透的香槟杯。 “不用,谢谢。”我立刻拒绝,把孩子们往旁边拉了拉,尽量让自己和三个显眼的小家伙融入不起眼的角落阴影里。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