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了沈薇薇整整十年舔狗,送过豪宅豪车,甚至一颗肾。
最后她却挑眉冷笑:“你不过是我养的一条狗,也配跟我谈爱情?”
再睁眼时,我竟回到她让我当众下跪表白的那天。
追光灯刺眼,起哄声震耳,她站在我面前,姿态倨傲,眼神讥诮。
这一次,我没跪。
我一把将戒指扔进垃圾桶,转身走向隔壁学校那个低头看书的女孩:
“同学,能借一下手机吗?我想打电话叫我爸收购沈氏集团。”
女孩愣住,睫毛微颤:“可是…你家不是昨天刚破产了吗?”
我笑了,直视她的眼睛:
“看来你还不知道——”
“重生者的第一课,就是先买张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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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耳欲聋的喧嚣几近撞破胸膛,不是音乐,是心跳。
炫目的追光灯打下,刺得眼眶生疼。手中那只丝绒戒指盒硌在掌心,渗出一层湿黏的冷汗。
空气里弥漫着廉价香水和青春躁动混杂的酸腐气味。
“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整齐的起哄声自四面八方涌来,如无形的手将我推至光圈中央,钉上耻辱柱。
面前,沈薇薇一袭白裙,下巴微扬,眼里是毫不遮掩的冰凉优越,和一丝几乎压不住的不耐。
她身后那几个闺蜜举着手机,镜头贪婪捕捉我每一寸表情,嘴角挂满看戏的弧度。
一切,都和十年前一模一样。
不,是十一年前——那场碾碎我尊严、最终夺走我一颗肾的噩梦开端。
我重生了。
重生回到大三,沈薇薇逼我当众跪下“考验诚意”的这一晚。
前世,我跪了。
像个虔诚的蠢货,手捧掏空积蓄买的卡地亚钻戒,在哄笑和闪光灯中单膝跪地,说尽自我感动的誓言。
她如施舍般接过戒指,随手塞进包袋,像打发一条狗。
“林哲,”她的声音穿透十年光阴,与记忆里那道冰冷嗓音重叠,“这就是你所谓的喜欢?连跪都犹豫?”
“哇哦!跪下!跪下!”起哄声愈发热烈。
她身后的闺蜜尖声笑闹:“薇薇,看他诚不诚心呀!”
“就是,林大少不是说什么都肯为你做吗?”
胃里一阵翻滚,肾脏处泛起隐隐幻痛。那空荡的位置,曾填着我愚蠢的真心和被她践踏的器官。
我注视这张我爱了十年、却只换来一句“你只是条狗”的脸。
恨意如硫酸腐蚀四肢。
起哄声愈演愈烈。
沈薇薇脸上的不耐几乎溢出来,红唇微启,眼看就要说出那句“不跪我走了”。
我懂了。
在无数期待、嘲讽、看戏的目光中,猛然高举那只捏着戒指盒的手。
刹那间,口哨与尖叫掀翻屋顶。沈薇薇眼底掠过一丝得逞的得意,姿态愈发矜贵,等待我的臣服。
然而,我的手划出一道决绝弧线——
并非向下跪拜,
而是狠狠将戒指盒砸向她脚边!
“啪嗒!”
盒子撞上地砖弹跳几下,滚入不远处垃圾桶阴影里。
世界霎时静音。
所有欢呼、起哄戛然而止。一张张兴奋的脸凝固,转为错愕与惊诧。
沈薇薇脸上的得意碎裂,被难以置信的震惊取代,甚至渗出一丝被冒犯的怒意。她大概从未想过,我这只忠犬竟敢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