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的答复都如出一辙。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这是一条冰冷的铁律。
唯一的希望,就是证明赵宇在作案时是清醒的,或者,证明他的“精神病”本身就是伪装的。
但律师朋友告诉我,这难度极大。
精神病的鉴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推翻一份已经生效的鉴定报告,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焦虑和无力。
难道就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难道就要眼睁睁地看着那个恶魔逍遥法外,看着我的侄女被毁掉一生吗?
不。
我绝不接受。
那天下午,我端着一碗粥走进林欣的房间。
她靠在床头,呆呆地望着窗外。
我坐到她床边,轻声说:“欣欣,吃点东西好不好?你都好几天没怎么吃了。”
她没有看我,也没有接那碗粥。
过了很久,她突然转过头,看着我,那双空洞的眼睛里第一次有了一丝波动。
“姑姑,”她的声音很轻,像一阵风,“这个孩子……怎么办?”
我的心脏猛地一揪。
这个问题,我们谁都不敢提,谁也无法替她回答。
我放下手里的碗,蹲下身,握住她冰凉的手。
我直视着她的眼睛,用尽我全部的力气,让她感受到我的坚定。
“欣欣,无论你做什么决定,姑姑都支持你。”
“这是你的身体,你的选择。你不是一个人在面对。”
“如果你想留下他,姑姑陪你一起养。如果你不想,姑姑陪你去医院。不管怎么样,姑姑永远都在你身边。”
那一刻,我看到林欣的眼睛里,第一次有了一点微弱的光。
那光芒很暗淡,却像黑夜里的一颗星,给了我无限的希望。
她看着我,嘴唇动了动,轻轻地说了一句:
“我想……把他拿掉。”
我心头剧震。
我知道,做出这个决定对她而言是多么艰难,多么痛苦。
但更重要的是,她开始有自己的意愿了。
她没有被彻底击垮。
我的欣欣,还没有放弃。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点了点头。
“好。”
我的声音里带着我自己都未察觉的颤抖。
“姑姑陪你。”
04
陪林欣做手术的那天,天色阴沉。
手术室外,我、哥哥和嫂子,三个人像三座沉默的雕像。
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当手术室的灯熄灭,林欣被推出来的时候,我第一个冲了上去。
她躺在病床上,脸色白得像一张纸,嘴唇干裂,因为麻药还没完全过去,眼神有些涣散。
但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感觉她的眉宇间,似乎松弛了一丝。
那块压在她心头最沉重的石头,被搬开了。
手术后,林欣的身体更加虚弱,但精神状态却有了一丝好转。
她开始少量地进食,晚上也能睡上几个小时了。
我对外只说林欣生了场重病,需要休学静养。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
没过多久,学校里就传开了各种流言蜚语。
版本千奇百怪,但都充满了恶意。
有的说林欣私生活不检点,搞大了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