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平跑过来时,额头上全是汗,手里还攥着颗剥好的糖,不由分说塞进叶薇嘴里:“甜不甜?我妈说这是水果糖,比硬糖好吃。” 叶薇含着糖,看着他被阳光晒得发红的脸,觉得心里比嘴里还甜。
那时候两家住对门,叶薇的爸爸和林志平的爸爸在同一个国营工厂当技术员,妈妈们在厂办幼儿园搭班。大人们凑在一起喝茶,总爱拿他们开玩笑。林母捏着叶薇的小辫子笑:“我们家志平以后要娶薇薇当媳妇,张姨你可得把女婿看紧点!” 叶薇的妈妈就笑:“那正好,省得我给薇薇攒嫁妆了。”
叶薇不懂 “媳妇” 是什么意思,只知道林志平会护着她。有一次巷口的大狗追着她跑,林志平捡起石头就冲上去,把狗赶跑后,还拉着她的手检查:“没咬到吧?以后我不在,你别往那边走。” 还有一次她爬树摔下来,膝盖擦破了皮,林志平背着她往卫生院跑,校服后背被汗水浸湿,嘴里还念叨:“你怎么这么笨,以后我帮你捡槐米。”
上了小学,两人还是同班。林志平数学好,每次考试都满分,叶薇的语文作业总被老师当范文念。放学路上,林志平帮她背沉重的书包,她就把写的短诗念给他听。有一回她写了首《老槐树》,林志平听完挠挠头:“写得好是好,就是绕 —— 不如说‘槐树结满槐米,像星星落在树上’。” 叶薇被他逗笑,后来真的改了,那首诗还刊登在学校的校刊上,林志平比她还开心,到处跟同学说 “这是我媳妇写的”。
初中时林志平长到一米七五,成了体育委员,篮球打得好,身边开始有女生递情书。叶薇每次看到女生围着他,心里就闷闷的,却还是会帮他把情书收起来,放学时塞给他:“你自己处理,别让老师看见。” 林志平总会揉她的头发:“我只喜欢你,别人的我才不要。”
叶薇那时候真的信了。她每个月把妈妈给的十块零花钱攒下来,给林志平买篮球袜;他的球鞋磨破了底,她攒了三个月的钱,给他买了双新的运动鞋。林志平收到鞋时,眼眶红红的,抱着她说:“薇薇,等我以后赚钱了,给你买最好看的裙子,比槐花开得还好看。”
她以为这就是一辈子 —— 巷口的老槐树会一直枝繁叶茂,两家的绿豆汤会一直一起喝,林志平会一直护着她,那些 “小媳妇” 的玩笑,总有一天会变成真的。直到高二那年秋天,沈念念转学过来,一切都变了。
第三章
高二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学校组织 “帮扶贫困生” 活动,沈念念就是那时候转到叶薇和林志平班的。
她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头发扎得整整齐齐,说话时声音很轻,总是低着头。班主任站在讲台上介绍:“沈念念同学是单亲家庭,妈妈在菜市场摆摊供她上学,大家多关心她。”
话音刚落,林志平就站起来了:“老师,我来帮她搬桌子吧!” 他快步走到教室后门,把沈念念的旧木桌搬到靠窗的位置,还从自己抽屉里拿出抹布,仔仔细细擦干净桌子上的灰尘。
叶薇坐在旁边,看着林志平对沈念念笑得温和,心里第一次有了种说不出的空落落 —— 不是嫉妒,更像是平静的湖面被投了颗小石子,泛起的涟漪久久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