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付催婚,我和高冷总裁陆绎签了份协议婚姻。
约定好互不干涉,只在必要场合扮演恩爱夫妻。
没想到领证当晚,他就抱着枕头站在我卧室门口。
“协议第三条:双方需尽力扮演恩爱夫妻,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亲密互动。”
我眼睁睁看他理直气壮爬上我的床:“先从同床共枕开始练习。”
一个月后,我扶着酸软的腰欲哭无泪:“陆总,练习进度是不是有点超纲了?”
他却一脸正经拿出协议附件:
“条款补充说明:为确保演出真实,肢体接触需全方位深入。”
……
我,林小溪,芳龄二十五,遭遇了人生中最大的滑铁卢——
被我妈以死相逼,必须在三个月内带个男人回家,否则就要和我断绝母女关系。
天知道,我一个母胎单身,整天不是在公司加班就是在家里躺尸,上哪儿去变个男人出来?
就在我对着手机里第N个相亲对象的光头照唉声叹气时,闺蜜发来一个链接,附带一串尖叫鸡般的语音:
“宝!看!陆绎!那个全市女人都想睡的金龟婿!他居然公开征婚!协议结婚那种!冲鸭!”
我手一抖,点了进去。
【陆氏集团总裁陆绎,现诚征一协议结婚伴侣。
要求:女,25-30岁,身心健康,无感情纠葛,配合应付家族催婚。
待遇优厚,期满自动解除关系。】
下面附了一张照片。
男人穿着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坐在办公桌后,侧脸线条冷峻,鼻梁高挺,金丝眼镜后的眼神淡漠得能冻死南极企鹅。
正是财经杂志上常客,身价高得能买下半个城的陆氏集团掌门人,陆绎。
我盯着那串数零数到眼晕的“待遇优厚”,又瞥了眼聊天框里我妈那句“再不结婚我就从楼上跳下去”,脑子一热,手指已经把简历投了过去。
死马当活马医吧!反正也不会选上我!
两天后,当我坐在陆绎那间能俯瞰整个市中心、大到能踢足球的总裁办公室里,捏着自己皱巴巴的简历,听着对面男人用堪比新闻联播的播音腔念出
“林小溪女士,恭喜您被录用为我的协议妻子”时,我觉得这个世界一定哪里出了毛病。
“这是协议,请过目。”陆绎推过来一份厚得像牛津词典的文件。
我战战兢兢地翻开,密密麻麻的条款看得我眼晕,但核心意思很明确:
一年期婚姻,人前恩爱,人后互不干涉,他付钱,我演老婆。
“重点看第三、第七、第十二条以及附件三。”
他指尖点了点桌面,冷白修长,好看得不像话。
第三条:双方需尽力扮演恩爱夫妻,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亲密互动、公开场合眼神交流、肢体接触等,以确保关系真实性。
第七条:为维护夫妻形象,原则上需同居,卧室可分开。
第十二条:若甲方(陆绎)有合理需求,乙方(我)需配合进行必要的“恩爱练习”。
附件三:……嗯?附件三只有个标题,具体内容栏写着“待补充”?
“为什么选我?”
我实在没忍住,抬头问出了这个从进门就困扰我的问题。
论美貌,我顶多算清秀;论家世,普通工薪阶层;论能力,一个小公司社畜……怎么看都和这位大佬不搭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