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林舒)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入职任何与甲方(启航科技)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自营与甲方同类型的业务。】
【若乙方违反此协议,需向甲方支付五十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最低赔偿金额不低于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三十倍。】
我的脑子“嗡”的一下,一片空白。
五十万违-约-金!
月薪三十倍的赔偿!
我的月薪是两万五,三十倍就是七十五万!
加起来,就是一百二十五万!
我愣住了。
这份合同,是我三年前刚入职时签的。
当时我还是个刚毕业的愣头青,满心欢喜地拿到了启航的offer,根本就没仔细看这些密密麻麻的条款。
王海东,HR,从来没有任何人跟我提过这条协议的存在!
而且,根据劳动法,公司要求员工遵守竞业限制,是需要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而启航科技,这三年来,一分钱都没有给过我!
这是个陷阱!
是王海东早就给我埋好的一个惊天大雷!
他早就料到,以我的能力,总有一天会想跳槽去对手公司。
所以他用这个天价的违约金锁住了我,让我不敢动弹!
他可以肆无忌惮地压榨我,羞辱我,因为他笃定,我不敢走,也走不了!
一股彻骨的寒意,从我的脚底板,瞬间窜到了天灵盖。
我还没从这巨大的震惊中回过神来,手机就震动了一下。
是一条短信,来自一个陌生号码,但我一眼就认出,那是王海东的语气。
“林舒,念在大家同事一场,我劝你别把事情做绝。昨天的事,我可以当没发生过。回来吧,总监助理的位置给你留着。大家以后还是好同事。”
“不然,你那点工资,够不够赔公司的违约金?咱们法庭上见,可就真的不好看了。”
赤裸裸的,毫不掩饰的威胁。
他摊牌了,他亮出了他最后的獠牙。
他就是要用这份不平等的“卖身契”,把我死死地钉在启航科技这艘破船上,直到榨干我最后一滴血。
我的心,一点点地沉了下去。
刚刚燃起的希望和兴奋,被这盆冷水浇得干干净净。
我以为我跳出了火坑,却没想到,我的脚上,还拴着一根粗壮的铁链。
“别担心。”
就在我几乎要绝望的时候,陈靖的声音,沉稳地在我耳边响起。
他看着我,眼神依旧平静而坚定,仿佛那一百多万的违约金,在他眼里不过是个笑话。
“盛世的法务部,不是吃素的。”
他对他的法务点了点头。
那个金丝眼镜的男人立刻心领神会,他对我解释道:“林小姐,您完全不用焦虑。这份竞业限制协议,漏洞百出。”
“第一,启航科技从未向您支付过任何竞业限制补偿金,这本身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上,我们可以主张该条款对您不发生效力。”
“第二,这个五十万的违约金和三十倍月薪的赔偿,金额过高,严重超出了合理的范畴,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
“他这就是在吓唬你,典型的‘霸王条款’,想用高昂的诉讼成本让你知难而退。”